第57章 人族卧底

王姑娘一声不吭, 拔剑强攻,似要夺门而去。

林稚水提剑迎上去。

小乞丐欲要帮头儿,一个男人拦在她面前, 笑容宽厚:“姑娘,你不能过去。”对方望着她的眼神, 不知为何, 略带怀念。

兵器交击声在屋中回荡,几乎要压倒门外的脚步声,郭靖耳朵一动,右掌伸出, 撞向想要冲过他的小乞丐的肋骨,直将她撞得一跌。未等站稳, 郭大侠面容沉着地用出降龙十八掌中的“六龙回旋”。

当内力换成灵气后,“六龙回旋”的掌力挥出, 便真的是六条小龙游出, 三条外铄, 三条内收, 成了急旋的漩涡, 分别衔着小乞丐的衣领与膝盖, 将她卷出门外, 正砸在要闯进来的手下身上。

郭靖一步踏出, 声音沉稳有力:“抱歉, 我的任务是,拦住你们。”掌心中,龙吟阵阵。

手下们相互看了一眼,“上!”强冲过来。

郭大侠左手降龙十八掌,右手空明拳, 来一个扔一个,其余人哪里见过这般左右手都使,还能无缝切换,一心二用却不走火入魔的操作,皆是大为震惊。

再发现对方虽然下手打得疼,但兄弟们一个伤筋动骨的都没有,便知对面已是手下留情,神情更是转为复杂,隐隐中含有敬佩之色。

“那好汉!”夹鹅油煎饼的食客上前半步,大声喊:“我看你也不想和我们敌对,想必是有些误会,不如大家坐下来好好谈谈?”

说话时,间断性瞟向和一位少年对打的头儿,担忧之色溢于言表。

郭靖动也不动。他性子拗,认死理,既然林兄弟让他守好门窗,别让人打扰,他就会守得严严实实,一只苍蝇也不给飞过。

他甚至连话也不说,只眼神炯炯盯着门外人,全身上下不见丝毫破绽。

另一边,林稚水与王姑娘战得旗鼓相当。越打,王姑娘越心惊。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天赋如何重要,勤奋的确能补全不足,可当天才并不自傲,认真地吸收一切可以吸收的养分去成长时,其余人光靠勤奋,是没办法追上对方步伐的。

——就像你刷十套卷子,吃透了题型。天才却早在你刷第一套卷子时,就已经跳去了第二阶段。

王姑娘是这样的天才,此刻,她却深深体会到别人看她不断进步时的感受。

与她对战的少年,在飞速成长。

——他的剑,更快了。

速度支配一切,或许只是一片花瓣从枝头坠入佳人鬓间的时光,王姑娘躲闪不及,林稚水的长剑已然挑到,她只能急匆匆将脸后仰,剑光一闪而逝,黑色的面纱自她脸上被挑落。

天地为之一静。

林稚水的剑亦是一顿。

“抱歉。”他的视线来不及收回地在王姑娘脸上过了一圈,又略带不忍与愧意地移开,剑尖却依然稳在王姑娘面前,以防她有异动。

那是一张很可怕的脸,除了眼睛与嘴唇,其余地方都结满了血痂,并非是常人被烧伤那般凹凸不平,起起伏伏布着虬根,而是平整的血色,若不是红到发黑的色彩过于可怖,当做第二张脸亦未尝不可。

简直……简直就像是被人剥下了整张面皮。

林稚水看似怔住了。灵光乍现,文字世界里,意识体冲进始皇陵的藏书阁中,疯狂翻动秦朝存的,关于妖族的资料。

“找到了!”

——狐女九尾屠尽有苏部落,假冒遗孤妲己,以天生惑性,诱得人皇辛逼老臣剖心,开孕妇肚腹查看婴儿头颅朝向。

——皇朝末路,帝辛方挣脱九尾魅术,悲痛欲绝,自知无颜面对世人,引火自焚于鹿台。

——商王言:狐,九尾,可披人之皮,假冒人身,望后世人谨记,莫如吾,铸下大错,追悔莫及,终成孤家寡人。

好像过去很久,实则须臾,他一回神,就见王姑娘很平静地伸手,摘走悬挂在青莲剑剑尖上的面纱,重新束回去,遮盖起可止小儿夜啼的脸蛋,那双亮而有神的双眼,依旧能透过黑纱看见。

“没关系。”她洒脱一笑,“我早就不在乎此事了,戴着面纱不过是为了不吓着旁人。”

林稚水叹气一声,收回剑,转身:“郭大侠,咱们走吧。”

郭靖一愣,“好。”没问林稚水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不追寻真相了,与他一道往门外去。

王姑娘略带疑惑地望着少年的背影,忽又转为了然。谁也看不见面纱之下,她的笑容有多么柔软,如同见到三月里的春风,欣慰其温和,喜悦其煦姁。

“我本姓李,单名一虹……”

见到林稚水陡然停住脚步,她忽然有种终于胜了一筹的愉悦,偏过头去,对外面的人打手势。部下们便依次退去,她亦缓缓往外走。

“如今欲与前尘过往划个了断,便随师姓,从师之理念。”

女子的身影慢慢隐入黑暗中。

“日后若有缘相见,你可称我一声王轻。”

*

夜风舒适,一行人撤去皇城另外一处宅子,那位受伤的阿三早就转移去那边了,若是林稚水来晚一天,便只能看到人去楼空之景。

小乞丐蹦蹦跳跳,瞅了两眼王姑娘,跃步到她身旁稍后的地方,“头儿,刚才林公子收剑后,你怎么突然高兴了啊?”

王轻笑道:“他初时逼我,是怕我在幕后为恶,才非要知道我的身份。”

一个不明不白的人藏在暗处,的确会令人寝食难安。

“而后收剑,是愧疚于不慎挑走我的面纱,令我之隐私暴露人前。”

王轻看着自己战斗时被剑气划破的黑手套,伸出另外一只手,一寸寸抚过皮套下同样布满血痂的手。恍惚间,有些想不起来,自己原来的皮肤是什么样子了。

她脱下旧皮套,换上全新的手套,完美地将所有缝隙裹得严严实实。

“既有侠客之勇,又有君子之义,人族明处有此人,我也能安心了。”

王轻忽然抬头,远方天空,烟花倏闪若雷霆奔天,绽放似霁霞献媚。

其余人亦随之抬头,脸色就变了。

“阿九!”

这是他们制作的信号弹,意思是:走!越远越好!

*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更夫喊完,沉沉地敲了一声锣。

阿九躲进角落里,蜷缩成一团,夜风在他伤口上无休止地肆虐。

他庆幸地想:还好这里是皇城,那母狐狸不敢派妖怪大摇大摆追杀他,可是……

阿九皱着脸,双眼半阖不阖,慢慢失了神。

可是,他快要撑不住了,但,那个消息必须……必须……

眼皮愈发沉重,渐渐闭合,下一秒又强撑着半睁眼,透过迷蒙的水雾观察外界,撕下衣服布条的随意包扎根本无法起到愈合伤口的作用,血流不止。

意识模糊时,他依约听见少年熟悉的声音,似乎在与谁交谈。

“我心情有点不好受。”

“啊,因为王姑娘?”

“对。我疑心,她的皮,是被……”到此处,声音忽然消失,仿佛用了其他方式告知同伴,“剥的。”

另外那人沉默不言。

少年叹道:“她本是天之骄子,能够大放光彩的。”又狠狠地:“这种畜生,才该被剥皮拆骨!”

阿九不清楚他们谈论的是谁,但他认出了少年的声音——那位敢只身炸妖族行宫,使妖族太子吃大亏的林稚水。

他蓦地睁眼,意志力驱使他将脑袋狠狠往墙上撞,闷声顿响,磕破的脑袋,血液顺着脖颈往下流,染红了衣襟,头发已成黏态。

一串脚步声叩击他的耳膜,星光微弱,令阿九依稀能看见少年劲装而立,身形并不魁梧,却微妙地令人安心。

“咳咳。”阿九竭力按下倦容,缓慢地:“林公子。”

林稚水认出了那张脸,“是你!”那个提醒他不要吃蛋的仆人。

——尽管如今看来,重点不是蛋,而是妖族圣女藏在蛋里的甜香,这玩意儿放任何食物中都行。

阿九身躯微微发抖,似在忍受极大痛苦。

林稚水尚处于云里雾里,不知他究竟是哪方的人,可看在对方好心提醒他的份上……“你坚持一下,我带你去大夫!”

对方用力握住他的手,“没用了。”他一字一顿,尽力使自己声音清晰,“你记住,春、春笔,春天的春,春笔在李虹——便是、是妖族圣女手里!”

这句说完,疲惫终于压倒了他的神经,精气神忽地泄去,溘然长逝。

林稚水蹲了下去,伸手去触碰他的人中,已无鼻息呼出。再端详起对方的脸色,竟带着一种安心与平和,仿佛已了却心头大事,可以放心离开了。

“我会记住的。”林稚水低声。

不过,春笔是什么?

包公:“史家一笔书春秋,据闻,昔日太史公临终前,以《史记》与自身命魄,祭炼出人族神物‘春秋笔’,只可惜,笔方成,便遭来天雷,损毁后,分裂为春笔与秋笔,春笔可添史,秋笔可删史。初时还在人族手里,后来几经战乱,便流失了。”

“添史?删史?”

“不错,它可怖之处在于,所添,所删之物,皆可成为史实。”

林稚水瞳孔放大:“这……岂不是无敌了?!”

这相当于无声无息影响时间长河,修改过去了啊!

包公摇头:“太史公是为了人族未来,可不知哪里出了差错,那笔难以动用,一用便吸走使用者精气神,仿佛笔在收取祭品。并且,想要修改的事物越大,需要的祭品越大。”

从包公口中,林稚水得知,过往有人得到秋笔,想要将整个妖族抹去,可刚写第一笔,尚未写完,便成了枯骨。

——半笔绝命。

后来人见之,替此壮士掩埋尸骨,接过秋笔,续写。却又是半笔绝命。

又有人想到可以接连续写,一句话,能折几个人呢?若是因此使人族自此无忧,实乃大幸。

那是一个大家族的族长,将族中有志之士召集起来,也得二三百人,满心以为必能成壮举,然而,两三百人,连第一个字都补不完。

林稚水立时醒悟。“这不就是棋盘上的麦粒吗?”看似填满棋盘格子的麦粒不多,到后面才发现,需要天文数字。

纵使如此,春笔与秋笔的用处依旧很大,绝不能落入妖族手中。

别的不说,以春笔添天气,岂不是天时立即掌控于手中?

以秋笔删去地形,岂不是地利玩转于手?

林稚水抬起阿九的手臂,将他背到背上,“你放心,我绝不让春笔失落妖族。”

少年将人背至郊外,以剑掘土,埋之。

——没有去购买棺椁,怕迟则生变,被隐藏在皇城里的妖族注意到。

掩埋时,也不知擦中哪里,他的脸竟出现了褶皱。

片刻失神后,林稚水探手,顺着褶皱处摸索,慢慢地,揭下来一张皮子。皮子下还有另外一张脸。

伪装?

林稚水略一思索,“是妖族给的伪装。”

毕竟圣女都要披一张皮子,没道理跟着他过来的仆从不需要。

——这倒是个好消息,证明皮子是可以当众扒下来的。

长发滑落,稍稍遮住阿九皮子下的脸,林稚水替他撩发,乍然一惊,“是他!”

包公通过林稚水的眼睛看过去,亦是惊讶:“居然是他!”

阮小七茫然:“啊,他是你们的熟人?”

林稚水神情复杂:“算是吧。他就是我在溟海城行宫时,看守我的妖仆。”

可,看他言行,又怎么会是真的妖仆呢。

林稚水手悬在空中不动。

他想起来了,当日,那妖仆带他去看斗蛊台时,口中言的是:“最好别想着趁道路杂乱,借机逃跑。”

他那时候以为是妖仆在警告他别想乱跑,如今蓦然回首,这话难道不是在提醒他,这个地方洞穴道路纵横交错,想要跑,很难被逮到吗?

后来,妖仆领他回行宫时,大大小小的角落都带他走遍,详细说明哪些地方不许乱跑,哪一处是禁区。看似尽职尽责,可,同时,他也趁机记住了行宫地形,炸宫后,才能顺畅逃离。

“我初初被关在房里时,他没上锁。”林稚水陷入回忆中,像是拿到参考答案后,才发现这道题,处处是玄机,“他去准备热水与衣服,去了许久,回来时,见我还在房中,脸上的神色,是明显的惊诧。”

——对方想要放他走,谁知道他心里想的是坑妖族太子,也怕没锁门是陷阱,反而辜负了好意。

林稚水百感交集:“是啊,妖族能想到往人族安插卧底,人族又怎么会想不到呢?”

什么三十六计,什么兵者诡道也,他们人族,才是此中高手。

林稚水将这位不知名的人族卧底掩埋后,撮土为香,恭恭敬敬地拜了三拜。

“君大义,愿九泉之下,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