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这是报仇去了?
曲仲灵魂也朝着漩涡飞去,本打算是去看看结果的。
那个志明真人跑得最快,丢下所有弟子自己先进了传送阵,现在最大威胁还没消除,他还有些不放心。
可!无论他怎么使劲,身体还是站在原地不能动弹。
直到系统的机械声音响起起,曲仲这才长叹口气,他知道,这个世界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走吧!”
身体又是一麻,再次睁眼时,他已经又睡在那个熟悉的黑色空间里。
只是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回他面前还有块屏幕,屏幕上闪动着光波,耳边是系统没有一丝感情的声音:“宿主任务完成,积分奖励五百。”
“就这么完成了?”
曲仲翘了个二郎腿,身体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吊儿郎当地问道。
“完了啊,这些灵兽们灭了人家两个宗门,还把宗门夷为平地了,你还想怎么着。”
“这么凶残?”
“哼!没想到你竟然走歪门邪道,没有靠自己的实力完成。”
系统竟然冷哼了一声,足可见他对于曲仲这么快就完成任务有多不满。
当初系统本以为这个世界至少要几百年才能完成,没想到他竟然养了灵兽来帮自己完成任务,白白浪费了这么多积分。
“那让我看看呗?”曲仲打着商量。
他实在是好奇自己离开之后这几只灵兽的安排,系统都说他完成了任务,那么央宗门应该是保住了。
现在他只是关心这几只没有在计划内出现的灵兽们该何去何从。
“二十积分给你看。”
“这么贵,不看了。”曲仲瞥了一眼屏幕,慵懒地翻了个身:“十积分,爱放不放。”
“确定扣除十积分。”
“靠!真是贼。”
曲仲竖起中指,表达着明晃晃地鄙视,可他双眼早就黏在了屏幕上,眼神早早地出卖了他心里的担忧。
屏幕里,凤凰几只穿过传送阵之后竟然直接到了东宁宗的山门外。
他们几乎是狂风扫落叶一般地扫过了整个东宁宗。
所看到的几乎都被它们摧毁,大眼在此刻才真正露出了它本来的实力,巨大的蛇尾几乎把东宁宗所有的建筑全扫成了平地。
而凤凰喷着火烧光了东宁宗所有的树木花草,致使那里至少上百年都寸草不生。
有了曲仲的灵力,它们现在的实力几乎是整个修/真界都挡不住的存在。
大眼脑中的罪魁祸首志明真人下场十分凄惨,最后就在他自己的洞府里落了个魂飞魄散的下场。
然后它们几乎没有停留,一群兽又去了江北宗。
烧光了江北宗的几只又去了一趟百丈蛮荒,把肉团子送回了枫树林后,花子和凤凰才回了灵央宗。
而大眼!
它找到了自己要找寻的东西,送别肉团之后回到了天道圣人的院子,又过上了枯燥乏味的日子。
凤凰回到灵兽园之后与银雀的关系越发差,几乎到了不再相见的地步。
当初灵央宗遇险,若是银雀肯相帮,曲仲也不会落到飞灰湮灭的结果,它把这一切算在了银雀头上,又重蹈了银雀选择沉睡的覆辙。
花子回到灵兽园后,就住在曲仲住的那间屋子里。
灵兽园此后再无执事,凡是来缔结灵兽的弟子们,都由非主流接待。
它们之间从没有谈起曲仲,却固执地坚守着当初最后听到的一句嘱咐。
两只都选择沉睡在灵兽园里,完成着心里的承诺。
守着灵央宗——
本来曲仲以为事就到这就完了,没想到画面一转,一百年过去了,一直沉睡的凤凰和花子苏醒,两只飞出灵兽园时与刚好前来的大眼和肉团子打了个照面。
然后它们只是对看了一眼,错开了身子。
然后,大眼飞到了梧桐树上,肉团子睡到了曲仲的屋子里,它们也开始了漫长的沉睡。
“这是?”曲仲有些摸不着头脑地挠了挠脸,不知这几只是在干什么。
“你看下去不就知道了?”
飞走的凤凰和花子日复一日在整个修真大陆里游走,好似在寻找着什么,直到十年后,曲仲看到花子小心地取出一个银色小瓶子,把面前飘着的一点点绿色星点收了进去。
泪意涌眼眶,鼻子忽地一下酸涩起来。
这些家伙,这是在收集他的残魂。
可是根本不可能……找不到的。
时间流转,百年后!
凤凰和花子结束搜寻,回到灵兽园替换了大眼和肉团子,新一轮的找寻就这样开始。
“没想到,这些灵兽比人都重情义多了。”
寂静的空间里响起一声机械的叹息声,曲仲眼前屏幕发出滋滋地电波,屏幕忽然一下变黑。
系统不带一丝感情的声音又问道:“你要休息下再进行任务吗?”
酸涩刺激着眼睛,好像有什么东西挣脱出他一向冷静的大脑,曲仲垂着头闷闷地问道:“那我还能见到它们吗?”
这是他第一次问起小世界的事,这已经完全超出了他不留因果的一贯原则。
“你可以期待下。”系统说了句模棱两可的话之后就收了那块黑色屏幕,静静等着曲仲的回话。
“那就进行下个世界吧!”
揉了揉因为努力克制已经有些酸痛的眼眶,曲仲沉声回道。
“不休息了?”
“不休了,早些完成任务早些回家去,我有些想家了。”
“此次积分两百,祝你早日完成任务归来。”
黑色空间一闪,曲仲身体已经消失,一个黑色的小方块幽幽飘在空中,长长叹了口气。
***
这回系统还算有人性,曲仲传送到这个世界来之时,他整个人是清醒的,并没有前几次所遇到的那种要命的麻木感。
而此刻,他正躺在一张双层的铁架子床的上铺,身旁风扇正在咯吱咯吱转着,房间里的唯一一丝凉气就是拜它所赐。
浑身都是粘腻的热汗,只是呼吸,曲仲都觉得自己像是泡在了热汤里。
额头已经积起一层薄汗,曲仲抬手抹了把汗,身体一动都不想动。
实在太热了!
“呼!”
腰部因为固定的动作已经发出了不适的信号,曲仲终于舍得腰上用力,费力地转了个身,变成了侧躺。
等了半天,这个世界的内容才终于传来。
这是一本校园文!
典型的男女主校园爱情故事,因为悸动而相爱,又因为误会而分手,然后和好,最后又因为毕业各奔东西。
反正就是青春疼痛爱情小说。
而原主则是一个“凤凰男”一个山窝窝里出来的大学生,见识了大城市的繁华之后决心在大城市落脚。
这本也是无可厚非的行动,可坏就坏在他完全忘记了供着自己念大学的父母和哥哥。
因为女主罗英是本地人的关系,他在男女主分手之后迅速对女主展开了攻势,希望借由女主的身份在本地落地生根。
可惜他的嘴脸一眼就被女主父母给看破了,不仅阻止了两人的交往,还到处宣扬了他地险恶用心。
于是,原主只得离开骆城,去了更大的一个城市生活。
他在江城生活了十七年,这十七年里他换了电话,换了名字,真正成为了城里人,与他长大的那个穷乡僻壤彻底断了联系。
直到十七年后他得了癌症,在医院渡过了漫长的治疗过程之后,他这才终于想起了自己远在千里之外的家。
他弥留之际托人去找父母和兄弟。
可这时他才知道,自己的爹妈和兄弟早在十年前就因为家里烧火取暖引起的大火里全部丧生。
无论他如何后悔如何忏悔,他的生命终于走到了尽头。
而原主用自己的灵魂,来换一次弥补,弥补他那一世所欠下的全部。
愿望很简单,好好读书,读完大学后好好孝顺父母,如果有能力的话改善下老家贫穷落后的面貌。
“呼!”
就是吸收回忆,曲仲都觉得自己已经快热疯了。
他穿过来的这个节骨眼,正好是大二暑假,而此刻寝室里的同学们都已经回了家乡,只剩下他独自一人留在没有空调的寝室。
原主就算被热死也不愿意回去,也不知道该说他脑子脑子不清楚还是能吃苦了。
吸收完所有的记忆,他终于觉得灵魂和这具身体融合完成。
试着坐起了身,曲仲转头看向唯一的光线来源——窗口。
因为是暑假,所以学校里并没有断了宿舍的电源,窗外对着的女生宿舍还有光亮传来,应该时间还不算太晚。
爬下铁床,他打算进卫生间里冲个凉。
白炽灯啪地一声点亮,曲仲这才看清了寝室里的构造,典型的四人宿舍,上床下桌。
刚才他还以为自己是住在上铺的兄弟呢。
寝室的其他三个床位都空着,而他们床下面的书桌上都摆着台式电脑,只有原主的桌子上干干净净,只摆着可怜的几本教材。
而且他的记忆里,自己现在的全部身家加起来应该只有三百五十七块。
他还得在下学期开学前挣够自己的生活费,不然开学就得喝西北风了。
“还好我有空间。”
提着领口,曲仲一刻不停地抖动着体恤用以缓解身体的闷热。
动作忽然一停,他突然想起了自己被系统收回去的空间,刚才光顾着伤感连这都忘记了。
连忙凝神喊了声进。
还好,这回他终于出现在了这个有些陌生的空间,灵墨犬无精打采地趴在泉边,直到它歪头看到了曲仲的出现。
“主人!”
短胖的身子忽地跳起,它摇晃着身子冲了过来,身后的尾巴都快摇成了螺旋桨。
“你怎么越长越胖了,到底这段时间偷吃了多少药丸子。”
曲仲蹲身一指戳在了它头顶上,哭笑不得地看着它圆乎乎地胖身子。
这家伙不知道在这段时间吃了多少空间里的药丸和灵泉,现在都快变成椭圆形了。
“哪有,我在这破空间里已经快无聊死了,每天都想你呢。”
伸出舌头露出讨好的笑容,灵墨犬前肢举起不停扒拉着曲仲的袖口。
“你还得在空间里待段时间,这回我是在学校里。”
揉了揉狗头,曲仲起身,绕着空间走了一圈。
灵墨犬发出一声哀嚎,怪叫着跑到了温泉边卧下,不打算再理曲仲了。
系统还算有信用,空间里的东西原封不动地在原处,架子上的那些古玩和黄金都还在。
竹楼里的药丸子也都还在。
最重要的是,这条胖狗子也安然无恙。
“不错!”
转完后,曲仲从架子取下两根金条,笑呵呵地出了空间。
他真是爱极了这种满身硬通货的感觉,开局穷学生,不要紧!我有黄金,没钱就去换。
转身随手把金条丢到了书桌上,曲仲扯出挂着的毛巾进了浴室。
学校生活吗,重温一下也还还不错。
***
第二天,曲仲去到金店换了存款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拨通了那个已经快要忘记的电话号码。
山珍村在一个闭塞的大山里,村子里只有唯一的几个人家才有老旧的手机。
而要找曲老爹和曲家人的话,只有打电话到旁边的二叔家。
电话接通,曲仲没有喊曲老爹听电话,只是说让二叔代转一下话,就说自己在外面打工挣了钱,所以打算给家里寄点钱回去,让他赶场时去镇子上取一下。
曲二叔发出洪亮的笑声,笑话曲仲终于知道孝顺了。
村子里的人都说他这个大学生去一年多都没给家里打个电话,这是忘记了家里的父母兄弟了。
现在听他竟然是要打钱回来,欣慰地连忙挂断了电话要去找曲老爹说这事。
“我……”
耳边传来断线的嘟嘟声,曲仲还未说完的话只好重新咽下了肚子。
他本来是想说让曲老爹拿了钱在镇子上买个手机的。
可看了看自己也老旧得只能发短信的手机,曲仲干脆决定自己去买新手机,然后给家里人寄两部回去。
曲老爹拿了钱肯定舍不得买,还有他大哥,已经二十三岁的年纪了,也应该配部手机在身上。
买了手机之后,曲仲又去了趟邮局,直到把手机和钱都一起邮走了,才又转身去了电子城。
还是配部电脑比较方便,以后要了解资讯的话更方便些。
等提着笔记本回到学校时天都已经黑了。
他就读的这所大学是华国最出名的一个农业大学,而他当初高中时之所以要考这所学校为的就是能回到家乡做建设。
很可惜,才出来了半年,这种壮志就已经被消磨殆尽了。
校园地处城市新建设的郊区。
占地面积十分大,周围还遍布着好几个实验基地,甚至还有畜牧场和养殖场。
而他就读的专业则是大学里的比较冷门的专业,农学系。
这是一个专业不错,可是就业比较差的专业,所以系里满打满打算才有几十名学生。
没想到这个世界的农学和他本来世界的相差那么多。
农学系竟然是个冷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