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神殿绽白莲八

震惊!某男子竟光天化日之下拦截貌美少年!

白色石块砌成的广场上,栽种着翠绿美丽的树木,它们会结出椭圆形的果子,这些果子既能够榨油,又能够食用,是最受人们喜爱的果树之一。

虽然同为帕提亚的领地,但是每个曾经属于不同民族的城市或者村子还是有着各自的习俗,他们有着自己侧重信仰的神灵,也有着每个地区独特的祭司方式。

帕提亚是典型的多神教,传说中所有的神灵都居住在一处名为“俄林庇斯*”的神山天国上,他们在云端上看着人间的悲欢离合,庇护供奉他们的城市,眷顾喜爱的人,分给他们属于神灵的力量。

这便是神眷者的由来了。

宾萨这座并不大的城市里,同样有着许多的信仰,她曾经是闻名一时的勒托海港口,输送着南北两端的货物,是联通起伊利亚到密刻奈群岛的枢纽。

而现在当她成为帕提亚的一部分后,就被征服王送给了他心爱的妻子,如今的帕提亚王后科涅莉亚。

有传言说这位王后是得到美神眷顾的女人,她的美貌能够引起千艘战舰的战争,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美貌的王后曾经被伊利亚王抢走,但是只有足够强大的男人才能守住这位被美神眷顾的女人。

伊利亚王最终还是没能得到这个他抢来的妻子,因为征服王又从他手中抢回了他丢失的宝珠,并且在数年后,连同伊利亚的国土与伊利亚王的头颅作为利息一并收回。

对待这位失而复得的美人,征服王可以说是如珠似宝地疼爱,他把富饶的宾萨送给了王后,让宾萨成为妻子最美的珠宝,他在这片土地上大肆建立神殿供奉美丽与繁衍的女神,鲜花逐渐装点起这座曾经的港口之城,而只要王后还喜欢这个地方一天,征服王就不会纳取宾萨的税收一分。

美丽的宾萨就仿佛流淌着蜜与奶的土地,和她隔壁可怜巴拉的阿萨息斯成为两个完全相反的极端。

美神殿前,膝盖上放着竖琴的诗人深情地吟诵:“……她是凡人,但她却是女性中的佼佼者,她的美貌让老人肃然起敬,她是美神在人间的化身!……”

虽然是众人耳熟能详的诗歌,但是围绕在诗人身边聆听的人并不少,他们都是成年的男性,在宾萨有着受尊敬的地位,有着堪称典范的家庭。

“又是在歌颂王后的美貌吗?”人们在诗人歇息的时候窃窃私语,“不错,我曾见过王后,那是好一个标志的美人!”

“别开玩笑了罢,王后从来没有来过我们宾萨,陛下可是舍不得让她离开王都一步哩!”

“不……我倒觉得王后最大的功劳是她诞下了我们的四席王殿,那可是神王的眷者,多么荣耀!”

“是的。”

“你说的不错。”

诗人缓过了气,拨了拨琴弦,正打算开始唱第二段,就在这时候,他在一群面熟的人群中看到一个生面孔。

要想不注意他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没有谁会在大白天披着严丝合缝的披风,而在那披风下——吓!竟然是冥王那阴森恐怖的面具!

诗人吓了一跳,再定睛一看,发现这高挑颀长的怪人身边竟跟着一只耀眼仿若来自神山的幼鹿。

看它那稚嫩如嫩芽的鹿角,那仿佛星辉明亮的叶纹,那浑身如雪一样纯白的皮毛,真是美得惊人啊。

能够带着这样的生物走进宾萨城门,看来这个信奉冥王的怪人(仔细看,他的面具还真是劣质),来头不小啊。

缪宣:那当然是抱着沙雕鹿二技能瞬进来啊。

怪人站在阴影里,沉默地看着这边,听着诗歌的人们热闹地讨论着,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们身后多了这样一个人。

诗人也没有咏唱美人的欲望了,他只巴望着早点完成任务好早一些摆脱这怪人。

于是他又拨起了琴弦:“最近发生了一件趣事,载着风儿随着鸟儿的口告知与我——”

人们笑呵呵地让他不要卖关子,于是诗人继续弹唱:“那远近闻名的荒芜之海啊,如今竟然成了珍宝的宝匣。”

听到这荒谬的诙谐诗,人们顿时引起了好奇心。

诗人:“谁人不知阿萨息斯二主之一是太阳的眷者?我们那耀眼的二席王殿啊,从莲花之乡得到了神山奇葩。”

听到这里人们更加好奇了,等着诗人描述那所谓的“神山奇葩”。

哪知这诗人颇狡黠,他并不描述珍宝了,反而开始咏唱二席王殿从伊利亚得到的战利品是多么珍贵稀少。

世人皆知伊利亚便是莲花故乡,而这个历史悠久的国家里,确实有着许许多多奢华美妙的好物,不久前几位王殿与陛下征伐伊利亚凯旋而归,可想而知王殿门得到的战利品不会少。

所以这诗歌听着竟然还挺有真实性的。

诗人细致地描述了许许多多的奢华器物,随后话题一转,又开始形容战利品里大量的布帛、纺锤、陶器与兵器。

“太阳的王殿要开始祭司神灵,于是阿萨息斯便要大开大门欢迎人们的拜访。”

周围的人一片倒喝彩,表示谁没事要去阿萨息斯那个荒芜的地方呀。

“这便是这趣闻的缘由了!”诗人又是话音一转,“王殿出征前在太阳下祷告,胜利后他将散尽所有的战利品,将它们送给神灵虔诚的信徒!”

这一回人群立刻安静了,太阳神的信徒,大家都是啊!

“阿萨息斯祭司太阳神开放之日!见者有份!分完为止!”诗人轻快地拨动琴弦,满脸的向往。

人群立刻哗然,纷纷围着诗人询问,诗人谦虚地表示他也不明白,但是听别人说的就是如此。

正在这时,一个本地居民兴高采烈地奔跑过来,向大家大喊:“阿萨息斯要开始太阳神祭啦!我听说二王殿要送战利品呢!”

人群开始兴奋起来,就这这个话题围住了那位本地居民。

诗人趁着这个时机脱出重围,打算去下一个地方弹唱,走前他鬼使神差地向人群后方望了一眼,结果失望地发现那个怪人已经不在了。

缪宣在那个本地居民到来前,已经移走了,实际上他听着诗人开始放广告的时候基本就猜到了后面的套路。

缪宣:阿萨息斯……是帕提亚二殿下的地盘么。

系统:【是二殿下和三殿下共同的领地,秒哥,他们为什么要吸引人过去?不会是真的要送战利品吧?】

缪宣抱着乖乖不动的小鹿窜进了一条小巷:当然不是了,白送东西的人能编出这样的营销套路来?

系统:【那他们是为了什么?】

缪宣:总归是把这些人吸引过去有利可图吧,如果你好奇我们也可以去看看。

既然目标已经确定是帕提亚的王室,那么总归还是要去见一见玛忒斯还活着的那个亲娘的,因此缪宣的第一站就选择了亲娘的封地宾萨。

没想到他的信息有些滞后,王后竟然从不来宾萨。

不过缪宣也没觉得是白来一趟。

不管怎么说,这个世界也是末世前是世界呢!虽然没有现代感的科技,但是同样鲜活美丽,而且几乎没有沙漠,像第一个世界那样的阶级压榨也没有,到处都是嫩嫩的绿植和彪悍的人们。

#天堂!#

#万岁!#

这里的人们生活非常原始,基本没有现代科技的影子,缪宣从一开始非常不习惯到现在还能凑合,反正他是找不到任何一个借宿的地方的,就当自己是去野外露营了吧。

他一路上慢悠悠晃过来,稳中带皮,时不时用自己这一身吓吓人,然后靠着身法配合二技能扛着鹿跑路。

虽然缪宣到现在也没明白自己干嘛有鹿不骑,但是每次撸毛的时候听着这小可爱“呦”“呦”的,他就条件性遗忘了这沙雕问题。

反正也扛得动不是?

现在嘛,既然隔壁那个不知道是什么样的阿萨息斯招人,而且那个二王殿已经确定了再阿萨息斯中,那么不如就直接去隔壁,看看能不能搭上王室的线。

缪宣这么盘算着,掏出胡萝卜开始投喂小白……对的,这一只鹿已经有名字了,系统亲起,名为小白。

#缪宣:=v=真可爱。#

宾萨是一个十分热闹的城市,在这里能看到来自天南海北的人们,各种各样的着装到处都是。帕提亚虽然几乎统治了这片大陆,但是征服王并未强硬得让人们改变习俗或者信仰,缪宣黑披风蒙头+面具的装束虽然古怪,但也不是不能被人们忍受。

主要是他身边的小白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

纯白的雄性幼鹿,加之还是得到神灵福泽额间叶纹的灵鹿,不说独一无二,但是无价之宝是没跑了。

缪宣带着鹿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是个人都朝他这边看过来,其中有几个偷偷靠近的人缪宣直接精神震慑伺候。

小白有些不安,于是低头嚼起了披风角。

缪宣走着走着看到一家武器铺,里面售卖着许多短矛长剑匕首,他牵着小白走进了武器铺。

武器铺里各种各样的成品半成品都有许多,但是款式却又只有那么几种,缪宣看了一圈,没有找到枪或者更先进一些的武器。

这个世界的锻造技艺不像是因为科技而发展的,而像是神眷者带来的。

玛忒斯的这一身轻铠甲就是铸造神眷者制造的,而帮他找人定制轻甲然后再偷偷运进神殿的人,就是那一天那个自尽的女子。

#在故事发生前我似乎就欠了什么……#

武器铺的老板战战兢兢站在一旁偷偷瞄缪宣,似乎想上来又不敢上来,缪宣愣了愣,转身就走。

算了,不要吓到人老人家。

就在这时,缪宣身后响起一道中气十足的男声,声音粗嘎但胜在陈恳。

“哎呀这位勇士!你在寻找武器吗?”

缪宣转身,抬头,望见了一双棕色的眼睛,与一张淳朴的面庞。

系统突然激动:【秒哥!目标三!他是目标三!我们找到辣!!】

作者有话要说:

涅斯克希斯(认出了花神眷):哈哈哈他肯定不知道我是谁

系统(土拨鼠尖叫):目!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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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奥林匹斯,根据百度百科的资料魔改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