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 章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 酒店的客房服务人员也将早饭送到,摆在了阳光明媚的露台上。

露台正对着的,就是著名的战神广场。高大雄伟的埃菲尔铁塔就伫立在不远处的广场中央。灰色的鸽群扑扑地自天空中掠过。

林知夏累过了头,没什么胃口, 勉强吃了两口, 注意力全在盛朗身上。

到底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 经过大半夜的高强度操劳, 盛朗丝毫不显疲态,反而红光满面, 精神奕奕, 完全是一头刚饱餐过一顿的大狼狗。

站在穿衣镜前, 盛朗熟练地穿衣梳头。

林知夏知道那些看似简单的衣服都有着一个响亮的品牌名称,和一个昂贵的价钱。盛朗也已十分懂得穿搭,极简单的衣服穿上身, 便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效果。

疲惫之中, 林知夏似乎觉得自己正做着一个梦。

梦里,不过短短两年, 他和盛朗的生活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似乎前一秒,他们还是两个住在城中村里的穷小孩, 用着破旧的手机和笔记本,挤在天台上的阁楼里畅想着未来。

下一秒, 他们便置身于时尚之都巴黎, 坐在酒店华丽的露台上吃着早餐,欣赏着巴黎的清晨。

优渥, 精致,小资意味十足的生活。

尤其是盛朗,他似乎才脱下洗得灰扑扑的校服, 就穿上了各式各样的名牌服装。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

名家设计的衣裤将昔日那个纯朴的运动少年变成了一名都市时尚的青年。

盛朗身上源自出身土气已越来越薄弱,个性里的孤傲和冷峻反而给他渲染出了一份醒目的矜贵之气。

“想什么呢?”盛朗从镜子里看到了林知夏发愣的表情,不由得莞尔。

他转身走过来,抬起林知夏的下巴,在他微张开的唇上啄了一口:“被哥帅呆了?”

疲倦让林知夏的反应迟钝,有些呆萌。

他被盛朗啃了几口才反应过来,慢吞吞地说:“你的变化越来越大了。”

“有多大?”盛朗问。

“脱胎换骨。”林知夏注视着盛朗,“虽然以前看过你很多广告,也觉得你变化大。但是昨天在台下亲眼看着你,居然觉得你有点陌生。你一点儿都不像的从永安社区那样的地方走出去的小孩了。而我还是过去那个书呆子……”

盛朗蹲在了林知夏面前,将他双手拢在掌心,仰头望着他。

“我不准你说自己是书呆子,小夏。”盛朗认真地说,“我这两年去了那么多地方,认识了那么多人,就没见过比你能聪明机灵的!从小到大,你出手解决了多少事?我要没你在一旁拉扯着,早不知道埋进哪个坑里了。你这还呆,那别人怎么活?”

林知夏笑了,抬手轻抚上了盛朗俊朗分明的脸。

“那估计是真的是被你帅呆了。原本养了一只小土狗,结果出了趟国,就变成时髦威风的大狼狗了。你说我是不是赚大了?”

盛朗乐滋滋地摇了摇尾巴。

“小夏,不论我怎么变,变的都是外表。这具皮囊下,我也还是你的小土狗。我最喜欢吃的还是你爸炖的大排骨和你做的肉酱面。我晚上做梦,总梦到和你一起躺在天台上看星星。”

盛朗低头吻了吻林知夏的手背。

“这两年我在国外混得还不错,但是始终觉得自己在流浪,心是飘的。我每次回国都高兴坏了,因为回家了就能见到你了。一见到你,我的心就踏实了。”

他握着林知夏的手,放在自己胸口。

“如果没有那个守着你好好过日子的念头,我恐怕不会走到现在。”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把盛朗的手牵到自己唇边,也认真地亲了亲。

“小狼,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爱你。”

盛朗倾身过去。林知夏闭上了眼。

两人在晨光中结了一个轻柔缱绻的吻。

-

学校已经开学,林知夏是请了假来看盛朗的,他只在巴黎短短逗留了四天。

而对于盛朗这样刚走红的模特,时装周是他最繁忙的时候,行程每天从早排到晚。

大部分时间里,林知夏都独自在巴黎里游玩。

第一天在几个最著名的景点打完卡后,林知夏第二天花了一整天时间泡在卢浮宫里,在画廊和雕塑观中流连忘返。

作为理科生,尤其还是一个穷孩子,林知夏的艺术知识是很匮乏的。

直到进入大学,尤其盛朗走上了一条和艺术美学相关的道路后,林知夏才开始花精力去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以希望能和盛朗有些一些共同话题。

林知夏在一本心理学杂志上看到过一句话:共同成长,就是不停地去学习和对方有关的一切,让彼此一直处于相同的文化氛围之中。

林知夏知道,盛朗也有关注生物学行业的事。虽然他一点儿都不懂,但是至少在林知夏说到一些专业名词的时候,他会大致清楚是什么意思,不会两眼捉瞎。

直到闭馆通知响起,林知夏才依依不舍地往出口走。

手机震动,盛朗发来了消息:“还在卢浮宫吗?”

林知夏:“正要出来。你完工了?”

盛朗却没有回复。

博物馆外,夜幕已降临,广场上亮起了金色的灯光。

巨大的玻璃金字塔同周围古老的建筑交相呼应,呈现出了一副最经典、最华美的画面。

仿佛有什么在牵引着视线,林知夏侧头朝一边望去,就见盛朗站在散场的人群之中,朝他挥了挥手。

雪白的衬衫,深灰色的牛仔裤,略长的卷发蓬松地搭在额前,俊朗的脸上满是愉悦又温暖的笑。

林知夏笑了。他走过去,将盛朗拥住。

密集的人群之中,他们若无旁人地拥吻,就像一对法国本土的情侣。

盛朗带来了三明治和可乐,两人坐在金字塔的水池边,享用着简单却可口的晚餐。

“喜欢巴黎吗?”盛朗问。

“这里是巴黎,谁会不喜欢?”林知夏感慨而笑,“我今天逛卢浮宫的时候还在想,一年前的时候,我才刚离开永安没多久。那个时候我怎么都没想过,只过了一年,我就能在巴黎游玩了。”

“将来等我不用赶工了,咱们再来好好地回来玩一次。”盛朗说,“先游巴黎,然后再去南法。老杨总和我说,人这辈子一定要在春天去一次南法。我还没去过,先存着,等将来和你一起去!”

林知夏和盛朗五指紧扣着,嗯了一声。

“明天有什么安排?”盛朗又问,“打算去哪里玩?”

“哪儿都不。”林知夏说,“明天跟着你,陪着你。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可是我工作很枯燥的。”

“还会比陪你游泳更枯燥?”林知夏满不在乎,“我总该了解一下我男人的工作是怎么样的。而且你身边要是有什么小妖精,我趁着在这儿,也正好把人给打发了。”

“真有小妖精,还用的着等你出手?”盛朗把林知夏搂着,额头在他鬓角蹭了蹭,“你和我说老实话。我进这一行,你是不是担心我身边小妖精多?”

林知夏斜睨他:“你会被他们勾走吗?”

“当然不会!”盛朗忙道,“那种光长得好看,又没有大脑的人,我才看不上呢。”

“那长得好看又有脑子的,你就会上钩咯?”

“当然!”盛朗理直气壮,压低了嗓音,“我不是被你给勾得死死的吗?”

林知夏一怔,笑骂:“巧言令色!”

盛朗把林知夏搂紧了,低声说:“所以,你看我这么守妇道,你可不准被别的学霸帅哥给勾走了。你得对我负责!”

林知夏嗔笑:“放心,我不会嫌弃你只有脸和钱。”

“我才不止这两个优点!”盛朗不服气,抱着林知夏摇来晃去,“我性格好,三观正,只听你的话,别人牵都牵不走我。再想想,我还有什么优点?”

“别晃了!”林知夏叫道,“蛋黄酱都蹭我衣服上了。”

“哦哦,还有!”盛朗咬着林知夏的耳朵,“我的活儿还特别好!”

一边脸颊率先烧起来,然后整个身子都跟着热了。

“好个屁。”林知夏呸道,“弄得老子疼死了……”

“我这不是太久没见你了,有点急嘛。”盛朗嬉皮笑脸,去咬林知夏的耳朵,“今天时间足够,我慢一点,好好伺候,保证不让你疼……嗯?”

耳鬓厮磨的旖旎总是这么令人心旷神怡。

广场上的金色灯光落在两个人的眼睛里,湖水和星空交相辉映,彼此都从对方的眼睛深处读懂了那一份渴望。

林知夏在盛朗的唇上轻轻啄了一下,然后牵着他的手,回了酒店。

进了门,盛朗往灯的开关摸去。林知夏却把他的手抓住。

没有开灯的房间,窗外就是闪闪发光的铁塔和巴黎的灯火。屋内,两双眼睛里都荡漾着岩浆般的热情。

盛朗低头朝林知夏的唇咬去,林知夏却是躲开了,转手将他推倒在了沙发里。

窗外微弱的灯火照着林知夏清俊秀雅的面孔,还有他带着玩味笑容的嘴角。

盛朗喉结用力滑动,朝林知夏伸出了手。

林知夏俯身,重重地将他吻住。

(……)

午夜,埃菲尔铁塔结束了它最后一次闪灯,在夜色中睡去。

凌乱的被褥中,盛朗伏在林知夏的怀中,呼吸着他最熟悉,也是最喜欢的甜丝丝的奶香。

真奇怪,明明都是成年男性了,可林知夏身上这一股味道淡了些,却始终不散。林知夏自己从来闻不出来,反而还觉得是盛朗的鼻子有问题。

两人身上的热汗都还没有干,激情的电流还残留在四肢百骸之中。放纵后的松软带来如置云端的舒适。他们就这么相拥着,谁都不想动。

林知夏轻轻捋着盛朗汗湿的卷发,指尖描绘着他的轮廓,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盛朗舒服地眯着眼,享受着这一份只属于自己的宠爱。

他在林知夏怀里拱了拱,安然睡去。

-

在林知夏将要启程回国的前一天晚上,盛朗推掉了所有的应酬,带着他去了蒙马特高地。

“我当初第一次来巴黎,从酒店望见这座教堂的时候,就想带你来这里看看。”

夜风中,两人手牵着手,同游客擦肩而过,朝着高处那一座洁白的大教堂走去。

盛朗是如此的高大俊美,一路引来游人的侧目,但是他的目光只落在身边的恋人身上。

“真壮美!”林知夏望着灯光与夜幕中的圣心大教堂,被它的庄严与神圣震撼。

他们在教堂前长长的台阶上坐着,沐浴着凉爽的晚风。夜巴黎就匍匐在他们脚下,灯光星罗棋布。

林知夏不由得产生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一会儿知道他们正身处巴黎,一会儿又觉得他们还在永安小旅馆的楼顶,也总是这样望着万家灯火。

短短一年,他们的命运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打算去进修。”盛朗忽然说。

林知夏有些意外:“哦?进修什么?”

“商贸。”盛朗说,“还有服装制造方面的专业。老杨给我在英国找了一所挺靠谱的商学院,走了点关系,可以把我塞进去。我也不求念个什么牛逼的文凭,只是想学习一下这些知识。”

“那很好呀。”林知夏挺开心的,“这对你将来的发展会有很大的帮助的。”

盛朗抬头朝林知夏望:“你想留学吗?”

林知夏说:“其实,我听说我们系今年和美国的姐妹校在开展一个新的学术交流活动,很有可能会有交换生项目。如果真的有,我应该会去申请的。”

“好!”盛朗很期待,“我经常去美国,到时候我们就在美国见。”

林知夏笑:“真有种相会于世界各地的感觉。”

“是啊。谁能想到,永安那破地方出来的两个小孩,这么快就能满世界跑了呢。”

林知夏朝盛朗望去。盛朗低下头,吻向那双柔软的唇。

“我很为我们俩骄傲。”

-

四年后。

初夏的暴雨带着它特有的急躁和狂暴袭击了T市。

位于湖畔的T大老校区每到这个季节,就进入了内涝时期。校园内多处区域被淹成了沼泽,学生们不得不淌着积了没过脚踝的积水,奔波在宿舍和教学楼之间。

一辆黑色的宾利轿车从积水的道路上疾驰而过,一道高高的水花扑向步行道上的行人。

众人纷纷躲闪。却有一个年轻人大步上前,将两个走在路边的女生拉向一旁,自己反而被溅了半身水。

“搞什么鬼,赶着投胎呀?”人们朝着远去的轿车好一阵骂。

“小李,”坐在后座的男子开了口,“下次你再这么不顾路边行人,就不要来给我开车了。”

司机出了一额头的冷汗,脸颊涨红:“对不起,关先生,以后绝对不会了。”

车一个转弯,停在了生物学院的大门前。

司机顾不得的地上的积水,一脚踩了进去,匆匆绕到后方,拉开了车门。

一只穿着锃亮皮鞋的脚迈了出来,踩在了人行道上。

走出豪车的男子衣冠楚楚,同来来往往的学生们宛如置身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关肃文整了整衣襟,抬脚走上了学院大楼前的台阶。

天空中又飘起了牛毛细雨,快要到下午上课时间了,学生们都脚步匆匆。可同关肃文擦肩而过时,还是有不少人放慢了脚步,朝这个高大英俊、气宇不凡的男子投去好奇的一瞥。

大楼前厅里并没有看到本应该来迎接他的学院老师的身影,关肃文却留意到了另外一个人。

那个刚才替两个女生挡水的学生。

那青年穿着白衣黑裤。白衬衫的腰部和大半的裤子都被打湿了。

温润的肤色从白色的布料中透了出来,打湿的裤子更是紧贴着身体的曲线。

而那曲线的弧度,让关肃文的眉毛忍不住挑了一下。

“林师兄!”一个高大健壮的少年带着一脸欢快,朝那个青年奔了过去,“我还说突然又下雨了,担心你半路上淋雨呢……哎?你怎么湿成这样?”

“刚才给个不长眼的傻逼开车溅的。”

青年的谈吐实在算不上文雅,可嗓音却清澈温润,很是悦耳。

“哪个傻逼干的?”学弟气呼呼,“你这样,待会儿怎么上台答辩呀?”

“找人换条裤子好了。”青年说,“我去找王汉奸,他的身材和我差不多。”

“王师兄人还没来呢。”

“靠!平时一贯比鸡还早的人,今天怎么反而来得比我还晚?”

“这位同学……”一个声音唤道。

“算了。”青年说,“反正黑裤子看不大出来,台上还有讲台挡着……”

“穿着湿裤子多不舒服。”师弟把青年拉住,“师兄,我去帮你回宿舍拿。还有两个才到你,来得及的……”

“衣服打湿了的那位同学!”那声音提高了音量。

青年和师兄终于转过了头,望向旁边那个陌生的男人。

关肃文看到了青年的面孔,明显地一愣。

师弟警觉地眯了一下眼,朝前一步,高大的身躯将青年半挡在身后。

“有什么事吗?”

关肃文的目光越过少年,注视着他身后那张清俊如画的面孔,彬彬有礼地说:“刚才是我的司机开车溅了你一身水。很抱歉。我来赔你的衣服。”

他的目光飞速地在青年身上扫了一圈,心中对他的尺码有了概念:“我这就让他开车去买……”

“不用了。”青年摆了摆手。

比起他师弟的惊异,他显得尤为镇定。

“我这衣服凑合着能穿就行,没那么多讲究。让你的司机以后开车注意点就是了。”

说完,青年朝师弟抬了一下下巴,转身朝教室走去。

青年的背影高挑挺拔,清瘦匀称,步伐里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悠闲洒脱。

关肃文的目光好一会儿都舍不得挪开,直到院系的老师找到了他,热情地迎了过来。

“关总,让你久等了。下了雨,一路上还好走吗?”

“还行。”关肃文心不在焉地朝青年那边望去,“那边很热闹,在举办什么活动吗?”

“哦,是有个活动。”老师说,“我们系同美国X大学是姊妹学校,最近举办一个为期一年的研修交流活动。之前系里选了几个学生,别的学生不满意,要求公开竞争选拔,今天就是在举办选拔和答辩。关总有兴趣,可以去旁听一下。”

关肃文在老师的陪同下,从后门走进了小阶梯教室里。

系里报名参加的学生不少,可是经过筛选后,能进入最后答辩阶段的学生没有几个,都是系上金字塔顶端的尖子生。

教室里包括老师和旁听的学生在内,也不过二十来个人。关肃文很轻松地在人群里看到了刚才那个白衣青年。

即使坐着,他的背脊依旧挺得笔直,哪怕他的头发有些缺乏搭理,衣衫也相当简朴,依旧在一群佝背缩腰的男学生中如鹤立鸡群般醒目。

“候选的都是学院里最精英的学生。”老师向关肃文解说着,“大部分都是博士生,只有个别是研究生。”

关肃文望着那青年的背影,还没来得及开口问,就听老师道:“下一位,林知夏。”

那个青年站了起来。

“林知夏……”关肃文低声念着。

“关总认识?”老师的语气一时间充满了自豪,“林知夏可是我们学院的非常优秀的学生。他是江雨生教授的直博生,年纪轻轻就发表了不少论文,实验做得好,师弟师妹也带得好,人也机灵会来事儿,系上的老师们都非常喜欢他……”

“难怪……”

关肃文望着那个如青松般站在讲台上的青年,眉毛又不禁轻轻挑了一下。

这青年身上有一股常年沉浸在学术气氛中才养得出的干净悠闲的书卷气,又有着几分才子的高傲不羁。

答辩的时候,林知夏一改先前的散漫,整个人精神奕奕,干练机敏,双目熠熠生辉,宛如寒夜的星空。

关肃文虽然听不大懂专业的知识,却从现场师生的反应中,不难推断出,这个叫林知夏的青年应答得非常好。

林知夏的特色就是诚实干脆,既不故弄玄虚,也不卖弄知识,被问到答不上来,或者没有把握的,他也非常干脆地承认,绝不遮遮掩掩。

美人难得有一颗聪明的大脑,聪明的美人又很难得有一副爽利不做作的性子。

“贵校真是人才济济有。”关肃文朝身边老师微笑,“希望我的捐赠,能帮助这些优秀的学子走上更高的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