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观众席的第一排是归各位名流的。杨景行给林知夏安排的位置在第二排, 位于T台右侧的黄金地段,一样能将台上的动态看得清清楚楚。

一群衣冠楚楚的客人中,穿着T恤休闲裤的林知夏反而显得尤为醒目。

邻座是一位时髦女郎,挂着记者牌, 好奇而友好地朝这位清俊斯文的东方年轻人一笑。

“你不像是从事这个行业的。”女郎的英文带着点儿法语口音, “不过你长得真好看。”

“谢谢。”林知夏回答, “我确实不是。我是应朋友的邀请过来, 增长见识的。你呢?”

“我是为了盛来的。”女郎眼波荡漾,“虽然时装周才刚开始, 不过所有时尚杂志都预言他会是今秋的宠儿。他的气质太迷人, 太有韵味了!这大概是源自他的东方血统。但是他看着并不太像个异族, 你明白吗?”

林知夏明白的。

盛朗的混血容貌得天独厚。

在国内,他还年轻稚嫩,棱角柔软, 单纯朴质, 大伙儿看他不觉得突兀。

在国外这一年多,他成熟削瘦, 轮廓分明了,老外们看他也能产生亲切的认同感。

所以盛朗才能很轻松地融入进了欧美的模特圈。

“听说他的父亲是德国的一名富商。”女记者兴致勃勃地八卦起来, “他能迅速走后,其实是他父亲在背后悄悄捧他。他不能承认这个儿子, 于是只好给他一个光明的事业。我们都预计, 未来几年的男装,会是盛的主场。你朋友是品牌方的人还是模特公司的?有什么内幕可以透露吗……”

灯光暗了下来, 音乐转变,秀就要开始了。

女记者迅速将注意力从林知夏身上抽离,投向了灯光下的T台。

出道第一年, 盛朗就给很多新兴的小品牌走过秀,反响十分好。

林知夏将盛朗走秀的片段放在手机里,每次想他了,就点开看一看。

看盛朗的气质一点点蜕变,看他越来越潇洒自如,看他从一个纯朴的穷孩子,变成了一名代表着时尚和美的模特。

当盛朗从后台第一个走出来的时候,林知夏便意识到,屏幕中的视频永远没法同现场相比。

灯光并不耀眼,但是盛朗总是那么夺目。

步伐稳健,淡漠的神态,眉宇间有着一股洒脱与自信,视场下数十双眼睛和伸长了的镜头于无物。

此刻的盛朗其实是收敛着的。

他的每一个脚步,驻足和转身,都在认真地展示着身上的衣服,而不是卖弄自己。

而他鲜明的特色让衣服在他身上大放光彩。哪怕是大胆新潮的异形裁剪,并不贴合身体曲线,依旧随着盛朗的举手投足,展现出了独特的韵味。

盛朗确实是天生吃这一碗饭的。

别人需要费劲功夫才能做到的效果,他信手拈来。

他是属于聚光灯下的人。

他应被人仰慕,应被人热爱。

他注定了无法平凡。

-

一场三十多分钟的服装秀顺利结束。

满场灯光大亮,掌声如雷。

洋洋洒洒的彩带和金粉中,盛朗作为闭场模特,站在设计师身边的黄金位置,脸上带着浅笑。

这笑意削弱了他骨子里的不羁,给这个才二十一岁的年轻人平添了几分活泼的少年气。

这是一场非常成功的秀。熟悉这个行业的人此刻都能推测得出明天的新闻会如何对其吹嘘描述。而其中必定会有一段话,用来赞美这一位初露头角,俊美又神秘不羁的绿眼睛青年。

无意识中,盛朗又朝T台右侧望了一眼。

在走秀过程中,盛朗已经不着痕迹地朝那边望过两次了。

幽暗之中,似乎有什么牵扯着他,总勾着他一缕魂往那边飘去。

可惜那里光线昏暗,人影幢幢,什么都看不清。

等结束了采访,辞别了热情的记者们,已是两个多小时后了。

盛朗大步朝会场外走去,一边低头看着手机。

国内此刻已是后半夜,小夏肯定入睡了。满腔成功的喜悦只能憋到明天再和他分享。

“把今天的视频发我一份。”盛朗对助理小陈说,“我发给你小林哥。”

“哎!”小陈脆生生地应了一句,“是发你个人的,还是全部的?”

“我个人的。”盛朗嘀咕,“看别的妖艳贱货干吗?看我一个人就够了。”

一辆白色奥迪轿车停在路边,后座的车窗摇下,露出杨景行的脸。

“我就知道你不去after party。”杨景行问,“你这么不合群的,为什么他们一个二个反而更觉得你香?”

“远香近臭呗。古今中外都适用的定律。”盛朗拉开车门钻了进去,“你没什么事就送我回酒店吧。我明天一早还要进棚,今天打算早点休息。”

“计划得到是挺好的。”杨景行意味深长地轻笑道。

杨景行的助理开着车,朝战神广场而去。

杨景行从后座的储物柜里取出一瓶香槟,砰地一声打开。

“恭喜!你的第一次大牌秀圆满结束!你表现得非常好,非常专业。媒体爱你,盛朗。明天的报道出来后一定会非常好看。”

“谢谢。”盛朗接过一支香槟杯,“我能有今天,离不开杨老师你的栽培。等这一轮忙完了,找个机会要好好感谢你。”

“你一和我说客气话,我怎么反而那么不习惯呢?”杨景行给盛朗斟酒。

“那大概是你这抖M的习性有点太深入骨髓了。”盛朗说。

“……”杨景行笑,“好啦。我不过是推了你一把,主要还是你自己努力。顺顺利利把接下来的十来场走完,你就算真正立足了。我也如释重负了。”

盛朗笑:“我早说了,老杨,你是你们家的异数。看似嬉皮,其实最有良心和温情。”

杨景行同盛朗碰杯,发出叮地一声轻响。

“能得你这一句,我这两年的功夫也算没白费了。以后合作愉快。”

盛朗将香槟一饮而尽,靠在后座里,俊朗的面孔带着倦色。

今年的春季时装周,盛朗已准备了很长时间,更是为此做出了前所未有的牺牲。

收敛了张扬不羁的个性,同形形色色的品牌商们周旋应酬。盛朗学会了同那些他厌恶的人虚与委蛇,甚至学会了对许多很明显的暗示和骚扰视若无睹。

以容貌来获取资源的行业,必然存在着许多见不得光的交易。

盛朗是个特立独行的人,他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原则和专业精神。如狩猎中的狼,耐心、隐忍,等待一个最适合的时机,一蹴而就,一鸣惊人。

车抵达了酒店,盛朗同杨景行道别:“今天感谢你能来捧场。七号走你的秀的时候再见。”

盛朗带着小陈走进了酒店大堂。

车却没立刻开走。

杨景行透过车窗,望着那青年挺拔如松大步远去的背影,眼神一时十分幽深。

助理跟了杨景行很多年了,很懂他的心思。他低声说:“杨老师,我都替你觉得有点不值得。”

“我有什么不值得的?”杨景行淡淡道。

“这一年多来,您为盛朗做了那么多……我从来没见您对谁这么上心过。很多事他都还不知道呢。可是他对您还是很一般。”

“我栽培他,是杨家欠他的。是感谢他救了我妹。”杨景行捏了捏眉心,“盛朗不是普通人。我第一天认识他,就知道他不是池中之物。今天他站的位置,是许多同行的最高点。可对于他来说,应该只是一个新的起-点而已。你不能以看普通人的目光去看他。”

“这不都离不开您吗?”助理说,“没有您用自己的资源给他铺路,他哪里有今天?”

“可我的资源,不给他这样人铺路,用在任何平庸的人身上,都是浪费。”杨景行说,“我是投资他,我又不是做慈善。”

助理说:“我就是有点替您不服气。你为盛朗做的,比他那个男朋友多多了……”

杨景行问:“你和一个人相依为命过吗?”

助理一愣,摇头。

“那你就不会懂他们俩的感情。”杨景行说,“我们都很难懂的。”

-

“狼哥晚安,祝你今晚过得愉快。”酒店走廊里,小陈先到了他的房间,道别后就迅速遁进了屋里。

盛朗觉得这小子话里有话。不过他已忙碌的一整天,不打算把所剩不多的电量用来思考不重要的事上。

到了自己的房门口,盛朗打开皮夹翻找房卡,却是摸了个空。

奇怪,他早上出门的时候明明放得好好的。

盛朗把身上摸了个遍,一无所获,只好朝小陈的房间走去。

身后传来咔嚓一声,房门开了。

盛朗惊讶的转过身,继而定住。

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门边,高挑清瘦的身型,白净的肌肤,乌黑的头发,清澈的双眸和俊秀的眉宇。

林知夏抄着手靠在门边,朝盛朗挑眉一笑:“大半夜的,还想去哪儿浪呢?”

盛朗张嘴,无数句话一口气涌上来,把喉咙堵死了。

“干嘛?”林知夏笑,“真给我抓了个正着,答不上来了……”

盛朗冲了过来,一把将林知夏推进了房间。门砰地一声被反手摔上。

林知夏被摁在墙上,后背撞得有些疼,不由得轻抽了一口气。

射灯的光从盛朗的发顶如金沙般流泻而下,背着光的脸俊美深邃,碧眸在幽暗中皑皑生辉。

盛朗的手颤抖着,摸着林知夏的脸,摸着他的肩。他顾不上拥抱,先去确认眼前这人是否真实存在。

“是你……”盛朗急喘着,“真的是你!”

面对如此真切地狂喜,林知夏仅有的一丝镇定也被击溃,心被撩得疯狂地跳。

两人都呼吸到了对方身上传来的那一股久违的、令人心旷神怡的熟悉气息。

林知夏嗓子沙哑,眼里荡着碎光:“你不确定是我……就随便乱抱呀。”

盛朗捧起了林知夏的脸,注视着他:“你什么时候来的?你怎么会在这里?”

“杨景行把我请来的。”林知夏说,“他这次的秀对你意义很重大,我应该来亲眼见证……”

“刚才是你!”盛朗叫起来,“我就知道台下不对劲!”

林知夏脸颊发热:“你原来没看到我呀。害得我虚惊了一场。本来是想给你个惊喜的……”

盛朗捧着林知夏的脸,狠狠地将他吻住。

这是个令人瞬间意乱情迷的吻。

林知夏觉得自己被一头饿红了眼的狼叼住了,热烈的渴望和具有攻击性的占有欲冲击而来,一打照面就卸掉了他所有的武装和抵抗,将他彻底征服。

到这个时候,一切语言都是多余的。

两人难舍难分地吻着,跌跌撞撞地从玄关摸到客厅。

室内灯光柔和,露台外,就是巴黎旖旎的夜色。

正是整点,埃菲尔铁塔的灯光闪烁璀璨,如梦如幻。

屋内,盛朗将林知夏压在落地玻璃窗上,就着变幻的光凝视着这张挚爱的面孔。

林知夏抬手,轻抚上盛朗的脸,仔细地端详着他。

说也奇怪。之前在台下看着这个男人时,林知夏忽然有点觉得这样的盛朗太完美脱俗,甚至有点陌生。

可是此刻,被盛朗热烈地拥吻着,索取着,热度和脉搏都交融在一起时,旧日的感觉全都回来了。

这还是他的小狼,一点儿都没变。

“小狼,”林知夏的嗓音带着点鼻音,“我很想你。”

“我更想你。”盛朗哑声说,继而将他压在被褥之中。

林知夏之前就觉得,盛朗这人和别的人不大一样。

他越累,越兴奋!

累到一定程度,再给予适当的刺激,比如久别的恋人突然来探访,给了个意外惊喜什么的。他会化身电动马达,疯狂运转一整夜,直到透支最后一滴血。

林知夏坐了十个小时的飞机才抵达巴黎,还没来得及倒时差,碰到狼血沸腾的盛朗,就像一只被饿狼叼回了窝的兔子,三下两下就被吃得连根毛都不剩。

(……)

酒店的大床柔软如云,累极了,两人便停下来,相拥着说着情话,迷迷糊糊地睡一会儿。

只是盛朗的回蓝速度太快了,林知夏睡不了多久就又会被他弄醒,人还没清醒,就又被拽进激情的漩涡之中。

林知夏估计,他们俩那晚大概总共只睡了一两个小时。

晨光透过窗纱落在床上时,盛朗还紧紧地压着林知夏不放。

林知夏伏在被褥之中,已筋疲力竭,头一阵阵发晕。

好一会儿,盛朗才终于心满意足。

“去洗澡?”盛朗俯身吻了吻林知夏汗湿的鬓角。

林知夏闭着眼喘息,觉得自己已经和一条咸鱼没什么区别了。

盛朗把这条咸鱼半抱半扶进了浴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