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朗抹了把脸, 仰天一声长叹,追在杨素素身后。
“喂!我说你到底怎么了?”
“别跟着我!”杨素素扭头尖叫,“你再过来我就喊了!”
盛朗只好站住,无辜地举起双手。
杨素素满脸都是泪, 无限幽怨地瞪了盛朗一眼:“放心吧, 我彻底死心了。以后都再也不会来缠着你了!”
有这等好事?盛朗虽然什么都没说, 可一脸喜色掩不住。
杨素素看得清清楚楚, 气得一跺脚,埋头朝前跑。
盛朗隔着一段距离一直跟着杨素素, 等确认杨素素上了出租车后, 这才放心地折返回家。
林知夏正坐在小店门口, 帮外婆清点着货,门前地上的水迹还没干。
“杨素素?”林知夏有几分幸灾乐祸。
盛朗苦笑:“这次应该是彻底把她打发了。唉,你说我到底是什么体质, 怎么就这么招人喜欢?”
林知夏很想呸盛朗一口, 又觉得这举动太暧昧。
外婆还在一旁呢。这老太太身体不好,但是眼神儿精, 脑子灵,可不好忽悠。
“那娃儿要不得。”外婆直摇头, “长得好看,脾气不好。有钱人家的女孩子, 我们伺候不来。我要个贤惠的孙媳妇。”
“放心吧, 外婆。”盛朗不留痕迹地握住了林知夏的手,把他往楼梯上拉, “我一定会给你找个又贤惠,又好看,又聪明能干的孙媳妇的!”
两个少年一口气跑回了楼顶, 一路都在笑。
盛朗一走进屋,就抬手脱了湿衣服,露出一身漂亮精悍的肌肉。
林知夏现在一看盛朗这样就脸热,忙把头转开。
“看呗。客气个啥?”盛朗把林知夏拉过来,亲了亲他的脸,“往年夏天我们俩不是总打赤膊吗?你现在倒给我装矜持了。哥把身材练这么好,就是为你准备的。看也好,摸也好,随便你怎么折腾。”
林知夏啼笑皆非:“谁稀罕?看了这么多年,早看腻了。”
“哦?”盛朗抓着林知夏的手往自己胸膛上放。
林知夏猛地抽回了手,俊脸通红。
“又不烫手,你躲什么?”盛朗逼近了他,笑声低沉,“承认吧,你就是馋我的身子。”
林知夏从没被人用这么无耻的话撩过,一阵气血翻涌,羞得头都晕了。
林知夏还没完全适应两人关系的转变。可盛朗蓄谋已久,早就迫不及待,动手动脚又动嘴,从肢体到语言,全方位无缝隙地攻击,让林知夏完全没招架的余地。
“好啦,不逗你了。说点正经的。”盛朗搂着林知夏,“今天怎么过?想去哪儿玩?看电影吗?逛街?”
“我也不知道。”林知夏说,“我又没谈过恋爱。”
盛朗也没谈过。其实他现在只想抱着林知夏狠狠地亲个够。
“就和平时一样吧。”林知夏说,“我们平时怎么玩,现在就还怎么玩咯。”
盛朗想了想,耳朵竖了起来,兴奋地问:“看片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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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的很多装备都是钱维安赞助的。比如PSP,比如这个老款的笔记本电脑。
笔记本很笨重,也不知道哪年产的了,运转起来轰轰地响,像里面藏了一个哮喘老头儿,速度也像个老头儿。
盛朗滑动着鼠标,点开文件夹:“你想看哪个,随便点。”
林知夏看那些片名:《春光乍泄》,《蓝宇》,《断背山》……很多都听说过,却从来没看过。
“你从哪儿搞来的?”林知夏问。
“杨景行给的。”盛朗说,“他说都是讲我们这种人的故事,看了会有点启发。但是都是悲剧。我听着怪没意思的,一直没看。日子过得好好的,干吗给自己找不痛快?”
“那看哪一个?”林知夏也觉得,他们俩才刚刚好上,就看别的同志情侣生离死别的电影,好像有点不大吉利。
“随便选一个吧。”盛朗说,“看看他们过得悲惨,才更觉得咱们现在的日子好。”
这道理也能说得通。
“那就看《断背山》吧。听王悦灵说她看过,都看哭了,而且是奥斯卡获奖影片。”
盛朗搬了张矮凳子放在床垫上,把笔记本搁上面,又去楼下厨房切了半个冰西瓜。
窗外的知了吱呀吱呀地叫着,屋内的空调飕飕地吹着。盛朗把林知夏搂在怀里,两人靠在床头看电影。
老破笔记本虽然噪音大,但是显示屏还管用。
电影里,苍茫的蓝天,绿浪翻滚的山坡,棉花糖般的羊群,两个男主人公年轻英俊的面孔,都那么清晰鲜明。
舒缓的音乐和语调低沉的对话中,故事娓娓道来。
从两个青年相识,到偷尝禁果;从甜蜜短暂的恋爱,到不得已的分别。
他们各自回归本来的生活,娶妻生子,本以为那只是一段年少时的迷情,直到再一次重逢。
这一次,炽烈的感情再也无法被压抑住……
盛朗将林知夏紧紧地搂住,下意识地吻了吻他的额头:“我不会和别的女人结婚的。”
林知夏的手放在盛朗的手臂上:“万一将来出现一个特别对你胃口的女人呢?”
“不可能。”盛朗说,“我对女人ying不起来。这不是浪费我这么好的配置么?”
明明是个严肃又有点忧伤的话题,可林知夏还是噗哧笑了出来。
电影里,两个主角开始了长达十几年的秘密来往。一面是符合世俗标准的生活,一面是隐秘的激情欢愉。
“我也不会找别的女人。”林知夏低声说。
盛朗翻了个身,将林知夏半压着,目光热切地注视着那双漆黑莹润的眼睛。
“小夏,你和哥说,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脸皮薄就是这点儿不好,林知夏发觉自己在这个时候特别没气势,只能任由盛朗揉捏摆弄。
“说呀。”盛朗果真伸手捏了捏林知夏的耳垂。
林知夏无奈地笑了:“我也不知道。其实一直都迷迷糊糊知道自己不对劲,但是不敢去确认。那时候你整天把心眼妹挂嘴边,我还以为就我自己有问题……”
“傻瓜。”盛朗嗅着林知夏颈窝里散发出来的甜甜的奶香,在他唇角吻了吻,“感情我们俩都绕了好大一个弯路,浪费了好多时间。”
“也不是。”林知夏说,“其实是你昨天一逼我,我才猛地确定的。之前虽然也大致明白了,但是总觉得不真切。”
“看来和你吵架还吵对了。”盛朗笑,“你弄清楚的时候有没有很慌,很害怕?”
“是有点慌。”林知夏承认,“但是……”
他抬手轻柔地抚上盛朗俊朗精致的脸庞,双眸里荡着清浅的笑意。
“一想到对象是你,就又觉得很平静了。”
盛朗注视着林知夏,眼睛像一块正在融化的绿冰。
“我相信你,小狼。”林知夏说,“哪怕我们俩不能好,你也会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且你这么帅,这么有趣的一个人,喜欢上你也挺正常的。我只是有点郁闷,自己和那些追你的女生一个样。我一向看她们不顺眼……”
盛朗又低头将林知夏吻住。
过了好片刻,唇才分开。盛朗用指腹轻轻摩挲着林知夏泛着红晕的脸颊。
“别瞎想,你和她们连根头发丝儿都不一样。你是最特别的。”
林知夏的嘴角盈着蜜一般的笑。
“你呢?”林知夏问,“装得挺酷的嘛,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盛朗抽了一下耳朵,“那个,你还记得当初我带你去看旅馆客人办事的那次吗?”
“我靠!那时候我们才认识没多久!”林知夏难以置信。
“当然不是那时候。”盛朗说,“后来,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我每次……有那方面的想法时,想的都是你……”
“……”林知夏的脸更红,但是人却不羞赧了,“所以,这么多年来,你每次手冲的时候,想的都是我?”
盛朗点头,眼睛亮晶晶的,一副等着表扬的架势。
林知夏用力一翻身,脚丫子又朝盛朗的脸上踹去。
“妈的,所以我当初把你当兄弟,你却想睡我?我就说我这么根正苗红的突然就变态了,肯定是被你传染的!你这个色-情狂,老色-狼,不要脸的臭流氓……”
盛朗大笑着闪躲。
反正林知夏力气就那么点大,他又皮糙肉厚的,被踹了也不疼。
两人扭打着,把床上的凳子踢倒了,笔记本一头栽在了地板上。
盛朗一声大吼,掀起空调被,三下五除二地将林知夏裹成了一条茧子里的蛹。
“我就是臭流氓,老色-狼。你今天才认识到我的真面目呀?”盛朗呲牙奸笑,“我告诉你,林知夏,你后悔已经晚了,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他把林知夏用力压制住:“不许动,现在老色-狼要亲你了。”
林知夏的双颊红扑扑的,目光雪亮。
盛朗俯身,和林知夏结了一个绵长而温柔的吻。
两个少年开始在亲密接触中一点点摸索,寻找着能取悦伴侣,又让自己快乐的方法。
比如亲嘴这个事。过去林知夏一直很好奇,不知道该是个什么滋味,让人那么喜欢去做。
而且在他的认知里,恋爱了后,先牵牵手,然后抱一抱,过一段时间彼此习惯了,才会亲嘴。
哪里想到昨天刚把话说破,盛朗就跟一头饿了十天半个月的狼似的,扑过来把他给啃了。
林知夏当时震惊又兴奋,老实说并没有品出什么特别的滋味。
只除了:原来盛朗的嘴这么软呀……
而盛朗还真是个接吻狂魔,一有机会就逮着林知夏亲。
越来越细致,越来越温柔,在无人指导的情况下,技巧突飞猛进,一日千里。
林知夏都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这感觉,反正盛朗一亲过来,他的脑子就立刻当机,生物电流滋滋乱窜,整个人就像一个漏了电的机器。
“睾酮,性激素,多巴胺,血清胺……”
“什么?”盛朗撑起身。
林知夏迷迷糊糊地说:“我们俩现在大脑正在分泌的物质……”
盛朗听不懂这些名词,他低声笑着,说:“我大脑里现在只有一种物质,就叫‘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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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知夏的回忆里,他和盛朗刚好上的那几天,整个人都过得云里雾里的。
大抵刚陷入热恋的人都这样,都被冲上头的多巴胺和浑身乱窜的生物电流给弄晕乎了,大脑半瘫痪,一切都跟着本能在走。
他们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除多了情话和亲吻拥抱外,似乎和过去没什么不同。
可恋爱的神奇之处大概就在这里。
那些以往早就已经习以为常的事,突然焕发出了新的魅力,早已看惯了的景色,渲染上了新的色彩。
所有的乐趣都翻着倍地增长,所有的平平无奇,都变得生动有趣。
难怪所有人都想恋爱,因为这种快乐实在太美妙,太可贵。
林知夏记得,在一起的第一天,他和盛朗在小阁楼里腻乎了一整个白天后,终于走下了楼。
他们两人手牵着手,在紫金色的夕阳中,沿着永安的大街小巷里漫无目的地走。
永安的道路在外人看来错综复杂犹如一个大迷宫,对他们俩来说,却是一个充满了奇幻色彩的森林。
弯曲扭折的道路,重叠堆砌的楼宇,五光十色的灯牌。
头顶是瑰丽的晚霞,四周是永安的万家灯火。
傍晚的永安炊烟缭绕,无比升平和乐。
这里什么样的人都有,清贫、暴富、高洁、市侩、愚笨、油滑、纯善、歹毒……
这里的人有见不得光的各种交易,有不为人知的各种嗜好。男人喜欢男人,在永安的阴影里,这都还排不上号。
也只有永安,能将这些人全部包容下来。
两个少年走了很久很久,从晚霞走到星空,如果可以,他们能一直走到黎明。
五指紧扣,肩挨着肩,无声地向世界宣告着自己的爱情。
林知夏后来想,他们后来的路那么长,也挺曲折的,盛朗和自己都一路走下来了,就是从那天迈出了第一步。
深夜退了凉。他们洗了澡后,光着膀子躺在楼顶的地板上,望着都市的星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林知夏借着微弱的灯光打量盛朗。
他一直都知道盛朗长得特别帅,可两人相恋了后,就像对艺术的领悟突然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林知夏对盛朗的容貌有了全新的认识。
面孔每一道转折,每一处棱角,都那么精致完美,让林知夏欣赏不已。
健美匀称的体魄,饱满洗练的肌体,水冲刷出来的流畅线条,更是让林知夏心魂阵阵激荡。
这就是爱慕的感觉吧?
喜欢眼前这个人每一处细节,越看越喜欢。心像开满草原的鲜花,一朵朵都向着太阳。
林知夏忍不住用力搂着盛朗劲瘦的身躯,嗅着他肌理中散发出来的干净清爽的气息,觉得怎么亲昵都不够。
“就这么喜欢哥?”盛朗的双臂有力地环着林知夏的后背,往他的耳朵吹气,“平时凶得像下山的老虎一样,到了哥怀里,就成小猫咪了?”
林知夏没啃声,贴着盛朗胸膛的那边耳朵听着浑厚有力的心跳声。
盛朗身上那种强健刚毅,蓬勃活力,那一股浓郁的雄性气息,让林知夏无比着迷。
林知夏心想,自己没准也是天生弯的。
不然他怎么一直对女生没有什么感觉,甚至都不会像男同学一样偷偷看女孩子的胸。
也许母爱的缺失,弱小辛劳的父亲,清苦的生活,让林知夏心底一直期盼着能有一个强大的人出现,呵护自己,有一副坚实的胸膛可以供自己休息。
原来自己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坚强。
林知夏在盛朗的怀中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