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侍女阿梅端了热水和干净的毛巾过来,她身后的其他侍女拿着刷牙的东西。

云泽坐在椅子上,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用浅蓝色的发带绑好,只是脸有些红红的。他肤色白皙细腻,有一点红晕就很明显。美尼斯站在椅子边上,似乎正在认真检查作业和新的羽毛笔。

阿梅把布巾泡在热水里,拧干了递给云泽,云泽用它洗了脸,脸上有一层蒙蒙的雾,但一会儿也就散了。他清洗了牙齿和手,阿梅轻声问是不是可以上早餐,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才带着其他侍女,拿着洗漱用具离开。

其实应该还有一个涂抹防干裂的油脂的程序,为了保持冬日时候皮肤的水分。但云泽有自己合用的东西,也不太喜欢当着人面用那些。

侍女走后,他就走到梳妆台那边,抽屉里放着他自己制作的润肤露和面霜。

美尼斯看着他拿出一瓶子像是水又像是融化的油的东西,倒了一点在手心,两只手揉开,像是猫儿洗脸一样把脸搓一顿。然后有用指尖划了一点雪白的像是油脂的膏体,一样在脸上揉搓一顿。

但他的脸没有如同抹了防裂的油一样的油腻,还是清清爽爽的。

泰锡没有男人不能爱美的说法,美尼斯也喜欢保养自己的头发和皮肤,所以泰锡的香膏很有名,那是用香料和橄榄油或者动物油脂制作的,有专门润泽头发的,也有专门细腻肌肤的。

原先美尼斯也不觉得哪儿不好,他用的都是最顶级的香膏,但是看云泽清清爽爽、饱满滋润、捏捏出水的脸,再想到自己脸上抹上之后需要擦拭掉才显得不油腻的香膏,忍不住半蹲下,靠近了细看。

云泽躲开了一点,见美尼斯一脸好奇,把手里的罐子给他:“你要抹么?”

美尼斯没有碰里面雪白的膏体,只是低下头嗅了嗅,没有传统香膏的味道,只有淡淡的果香,很淡,不靠近闻不到。不知道是什么果子,有点甜。云泽脸上的香气也是这样甜甜的吗?

这样想着,美尼斯用指尖沾了一点,抹在手背上,抹开之后细腻光洁,触之不油腻,还有些甜香。

云泽忍不住又往边上避了避,下意识地。

两个男人对着镜子研究润肤霜,钙里钙气。

“您这是什么制作的,我让人做一些,供奉在神殿里。”

“你要供奉在神殿里?”云泽有些好奇,贡品不都是些宰杀的动物和丰收获得的食物吗?

“香膏原就是供奉神灵的,也是后来发现有润泽肌肤的作用,渐渐就有人专门来神殿购买。人们也喜欢神殿出售的香膏、熏香和酒。”

香膏和香薰都是神殿对外出售的传统拳头产品之一,同样开始对外高价出售的还有酒和性。没错,性,这个时候一些神庙也有类似妓馆的作用,单身的男人花一点钱就能从神庙带走一个庙女。

只不过美尼斯本身对这种事持排斥态度,更不会在云泽面前说起。

“日后神子的神殿修筑了,您也可以安排匠人制作些精细的香膏香薰等物,想来许多人会慕名来购买的。”美尼斯说到这些生意上的事情态度坦荡。文化关系,他们不觉得自己做生意赚钱是羞耻的或者低俗的事情,能赚钱是本事。

“一定要有神殿么?”云泽有些犹豫,总觉得自己造了一间神殿,他就再次脱离了‘人类’的范畴一样。

美尼斯注意到云泽说到神殿却并不欢喜,奇怪他为什么不喜欢:“您的功绩该流传千古,怎能没有专门供奉的神殿。我听闻远方的一个君主,因为心爱者死亡便封了她做保护孩子的神灵。与这等人所封的神灵相比,您有什么理由不该接受百姓供奉呢?”

云泽那‘文明人’的包袱让他觉得羞耻,不认为没有做出什么特别贡献的自己有资格让人跪地膜拜和供奉,但这种事和美尼斯不好说,两人的观念不太一样。

所以他只是说:“偌大的地方,就我一个人么?”

“您若是喜欢,我愿意一直陪在您身边。”美尼斯说得郑重,一点没有调笑的意思,好像是认真的。

云泽更囧:“那怎么行,你有家人,该和家人在一起。”

美尼斯想起一年也见不到几次面的自己的亲人:“当男女成年,应该离开家门,另外寻找地方居住,我成年了,可以决定自己的居所。”

说到这个,云泽倒是想起一件事:“美尼斯,成年要留胡子么?”他看着美尼斯下巴上绒绒的深棕色胡子,把人都衬老了。

“倒也不是,喜欢就留着。只是没有胡子总是让人觉得年幼,无法信任。”美尼斯摸着自己下巴上短短的还没有留多久的胡子,又看看云泽光洁的下巴,“长了胡子更稳重一些。”

心里却想着云泽就别留了,留了胡子就把这么好看的脸遮住了。

云泽摸摸自己的下巴,皱着眉,他不太喜欢留胡子,护理起来麻烦,还显老。最重要的是,他毛发浅,细细的跟银色一样,他就是留了胡子也不帅气,倒像是山羊胡子,那多奇怪啊。

有偶像包袱的云泽不肯说自己因为不帅气所以不愿意留胡子:“留了胡子,喝汤脏。”

给自己找了一个充分的不留胡子的理由之后,他又抬眼看着美尼斯,“要是一直不留,也可以么?”

“当然,您做什么都可以的。”

“会奇怪么?”

“不会。”

云泽摸摸自己的脸,又摸摸下巴,对着镜子想象自己长胡子的样子,默默叹了一口气。

之后厨房送来早餐,他们就一起用了。煮过的羊乳配上松软的面包,有一些半甜不咸的果酱,一碗珍贵的蔬菜汤和一枚鸡蛋。

本地有许多果酱,不过这时候的果酱是加了盐制作的,那个味道别提多奇怪了。可能还是云泽吃不惯,他习惯了甜甜的果酱。

这个季节能吃的新鲜东西很少了,他吃的这些新鲜蔬菜和鸡蛋,还是神殿那边送来的,据说就算是大神官本人都没有这么多分量。这个时候就算是国王,也避免不了没有新鲜蔬菜和水果的日子,过几日鸡蛋也没有了,因为鸡早就不下蛋了。

所以别看早餐简简单单,在这个年代的这个季节,居然还是贵族都吃不起的顶级配置。

吃过早餐,云泽是要去院子里走一走的,道路上的积雪已经被清理了,其他地方还被白雪覆盖着,很安静。

他去库里城里走过一圈,在入冬后。这个行为挺傻的,因为街上一个人都没有,这么冷的天气大家更情愿窝在自己家里。贵族们烘烤着火炉,可以一边吃烤肉,一边喝酒,每日都醉醺醺地去见先祖。

这是泰锡酒鬼的特有借口:我不是喜欢喝酒,我只是要喝醉了,好去神国见一见我死去的亲人。

平民没有这么多的柴火和酒,并且一天的饮食也下降到了两顿薄粥,没有足够热量御寒,他们就用羊皮袄子把自己包裹起来,一步也不出,熬过冬天这漫长又严酷的日子。

如果连羊皮袄子都没有,那只好把自己藏在麦秆堆里,也能稍微保暖。

云泽越是了解这里百姓的日子,越是庆幸和后怕,还有一点点的心虚。

因为无论是神殿还是王室,都在给他送各种物资,让他过上如国王的生活,而百姓甚至都没有见过他,就开始为明年新的粮食歌颂他——而他却没有给这里的人带来多了不起的改变。

尔衣尔食,民脂民膏。

云泽这样的人,别人给一分就想回报三分的人。若是遇上一个好的环境,相互成全,会把彼此变成最好的。若是遇上不对的,那就是两败俱伤,因为他较真,而且他也不豁达。

就像是美尼斯的母亲伊莉莎所看见的那样。

爱也爱到极致,恨也恨到极致。

这世界上有两个人,一个想带云泽进入绝望,另一个想带云泽走向希望。

伊莉莎快了一步,她找到了泰锡的神子,并且牢牢保护起来,不只是别院里的守卫,别院外也有人关注和看守,任何一个陌生人休想靠近神子家的门。

另一个人此时就在北国,在一个热闹的舞会上。从别国来的使者给他们带来了来自泰锡的传说——泰锡引来了神赐的神子,会带来繁荣和强大。

别国的使者没有将这个消息放在心上,他们以为这是泰锡为了安抚民心搞出来的把戏。北国人也是一样的想法,泰锡可用的耕地少,所以粮食减产的影响特别大。周边的国家都等着什么时候泰锡乱起来,他们好分一杯羹。

“那个神子叫什么?”

“叫……云泽?啊,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哐当’一声,一个侍女手里的酒杯掉落下来。她所服侍的王子有些不悦:“玛曼琳,你在干什么?”

还没有靠着阴谋诡计成为神女的玛曼琳只是一个普通人家出身的侍女,她立刻跪下来请求原谅。今天这个王子的心情很好,加上边上有美丽的舞姬在和他调情,他也就放过了玛曼琳,让她下去。

玛曼琳立刻离开舞会,她颤抖着嘴唇:怎么可能?云泽不是伊休斯最大的金手指吗?他怎么会去泰锡做什么神子?

她避开人,一直去到一个角落的宫殿,这是一个有些破旧的宫殿,因为主人不受重视,仆人也懒于打扫,一个十四五岁秀美可爱的少年正在学习,他和宴会上那些荒淫的年轻人完全不一样,年纪虽小,眉宇间藏着锋芒,双目有智慧。

给他机会,他会一飞冲天——玛曼琳这样确信。

“玛曼琳。”少年看到玛曼琳就笑起来,柔情抑制不住,“我一直在等你。”

他也是北国的王子,伊休斯,却是最不受重视的,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个女奴,且是已经被冷落抛弃的女奴。

如果按着书里的发展,伊休斯会在明年春天,去别国游历的时候遇到云泽,那个携带着巨大金手指的男人,得到他的帮助,成为继承人,然后是王,然后成为历史上都绝无仅有的强大帝王。

但那本书的主角不是他,是叫云泽的穿越者。

时隔多年,很多细节他已经记不得了。是的,穿越前她是他,这是他只看过一次的书籍。

玛曼琳原是靠着网络传销起家的深柜,就是家里长辈手机上那些转发多少多少人,免费送某某某的骗局的策划者和获利者。

他印象最深的是里面有个超级戳他的点的帝王男配,他心目中的帝王强攻——就是伊休斯。而她现在这个身份,是对主角求而不得的侍女,被不悦的帝王弄死,悄无声息地消失。

在穿越之前,他作为钙里的败类,相亲骗婚的事被人曝出来,于是活得还算体面的他人人喊打,失去了名声。之后工作也被举报查封了,玛曼琳特别后悔,早知道学习前辈骗个卵妹回来给他代孕,他只是想要孩子,又不是想要结婚。

只要有钱,资本可以为所欲为,为什么当初想不开要结婚,还遇上这么较真的女人。女人不就是生孩子的?她们最大的价值就是子宫,给谁生不是生?

因为这件事,他就去买醉,后来不知道怎么就穿了。

玛曼琳来的时候是十年前,那时候的霸道帝王伊休斯还只是个被人欺负侮辱的孩子,玛曼琳乘机而入,经过十多年的铺设,已经是伊休斯心里最特别的一个存在。而同时,伊休斯在她心里也是特别的。

未来的大帝伊休斯就是他梦想中的男人。

按理说,他变成了女人,还能自己生孩子。从这个角度看,玛曼琳对自己的穿越应该也不是全部只有不满吧?

事实恰恰相反,变成了女人的玛曼琳反而不愿意生孩子了——开什么玩笑?生一次孩子就是跟死神打一次交道,而且整整一年都在受折磨,之后还有三年离不开可怕的小孩,她怎么可能生孩子?生孩子让别的女人生,他可以去母留子。

玛曼琳诅咒自己这肮脏的恶心的身体,看到胸口的东西她都想吐。她喜欢男人,不代表就希望自己变成女人。

所以时间越久,玛曼琳越是厌恶云泽——保留了男性身份,携带强大金手指,还被她预定的‘老攻’爱慕,这世界上怎么能有这种人?

如果按书里的剧情,在中后期,伊休斯对他的老师兼战友云泽有着非一般的情感,只是对方没有回应,这本来就是一本无cp的男主文,感情线极少还单箭头。

已经将伊休斯看作所有物,并且嫉妒云泽所有一切的玛曼琳极度厌恶云泽。

但这不代表她愿意这个金手指成为什么泰锡的神子。

“是我的出现导致了这一切吗?到底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