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泽不喜欢说谎,但是有一种东西叫做‘暗示’,不需要开口,只需要行动。他只要表现出能证明他的不同寻常的一面,就能让人脑补出一系列的神秘来历。
就像是之前他救了那个女婴,或者召唤来猎鹰和马,还有他带来的那些东西。
云泽不想欺骗任何人,但他想要好好地活下去。
因为一个高空坠物死在成年之前,在游戏里人非人、物非物地活了那么久,终于又能像是真正的人类那样活着,可以延续自己半途而止的人生,他想要活下去,活得有价值,有意义。
从小村庄出来,走过几个差不多的村庄,也过了十几日,他们到达一个有长长的石头城墙的城市。美尼斯选择走一条离库里最近的路,他出来绕了一大圈,为了收集更多信息,但现在要赶着回到库里,自然选择走最短路线。
旅程中云泽跟着美尼斯学习这边的语言,美尼斯还会告诉他一些关于本地的信息——带着主观性的信息。
这个人的情商是真高,云泽明明有防备,还是忍不住对其产生好感,对他的国家泰锡产生好感。
美尼斯细心地照顾他,仔细考虑着他每一个需要。云泽差点觉得这就是自己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太危险了,他对这种关怀抵挡不能,明知道对方秘密很多,人也很复杂,还是忍不住觉得这是个好人。
云泽纠结着,那头的美尼斯也在盯着自己的手若有所思。
因为孩童时期的特殊经历,美尼斯不喜欢别人的碰触,连最贴身的仆人都不能碰他的私人用品。但是这些日子,他看到那个偶尔茫然又无辜地看着自己的神秘来客,总是会忍不住想靠近一点,想捏一捏他的手,碰一碰那双清澈的眼睛。
这太奇怪了,美尼斯几乎以为自己得了什么病,或者被下了迷魂药。
队伍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一日比一日古怪,其他人却没有察觉,该干嘛干嘛。
他们这次出行十分低调,连护卫也低调行事,假装他们只是来这边做生意的商队,车上还像模像样地装满了货物。
美尼斯的队伍在距离城门数百米远的地方停下来,这里是泰锡的第二大城市——漠西。也是行事荒唐的王弟所在的城市。
美尼斯不希望云泽的存在被其发现,那绝不是能正常沟通和交流的对象,暴虐、愚蠢、奢靡、爱好美色。
如果可以,美尼斯不想进这个城市,只在外面驻扎。
但美尼斯没有对云泽说:你太美了,你会吸引到这一个糟糕的混蛋。他只是拿出一块灰黑布,说要把白马遮一遮,因为白马太显眼了。它的个头、姿态、白到发光的毛发……这一切都让它像是黑暗中的灯盏那么耀眼。
“这座城的城主是王的弟弟,他喜欢掠夺一切喜欢的东西。宝马、美人、珍贵珠宝、稀罕物件,只要进了这个城门,入了他的眼睛,那就是属于他的。”美尼斯计划着用迂回的办法让云泽不去漠西。
云泽不明所以,难道一个城的城主不像是以前的官员一样只有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么?
如果他能问出来,美尼斯会回答:难道城主不就是城市的主人?
泰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还在国王的管辖范围内,那些城市没有城主,只有市长,剩下的都是拥有城主的,像是曾经那种诸侯国一样。
国王喜欢哪一个儿子或者臣子,就另外赐给他一个城市,让他成为城主,除了需要向国王纳税和遵守泰锡的法律,其他都是城主说了算。
当然,这种不是永恒的,因为随时会有看不爽的国王把他叔叔或者亲兄弟弄死,收回城池。
就比如现在这一届的国王,美尼斯的亲舅舅,他已经弄死了他七个亲兄弟和不计其数的堂兄弟,收回来许多城市。这些收回来的城市有部分已经送给了他喜欢的儿子们。
而他的下一代,未来的国王还会再一次重复这个过程。
美尼斯一直在想,如今在漠西的这个舅舅能侥幸苟活,除了向国王进献美人的功劳,其实还是因为他明明白白地告诉所有人,他就是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废物,不要把他当成是威胁。
若是平日,美尼斯不在乎和这个荒唐舅舅打交道,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他不希望这个舅舅冒犯了身边疑似神子的人。对那最喜好美色的色中恶鬼而言,美貌的男人和美貌的女人是一样的。
如美尼斯的所料,白马不喜欢被人罩上一层又脏又丑的布,它非常抗拒。但是美尼斯没有料想到的是,云泽没有因为爱马的拒绝而决定不进城,他拍拍白马,让白马自由跑向一侧。
美尼斯见状要去追,被云泽拦住。他看着云泽揪着他衣角的手,忽然有种软软的情感从心头升起,一下止住脚步。
“美尼斯,没,问题。”云泽用着完全不熟练的本地语说出两个词,并且伸出大拇指,四个手指合向手心,大拇指弯了弯,“谢谢,开心。”
白马会回去宠物空间,不必担心。
美尼斯收回跨出去的一只脚。当对方喊着自己的名字,还做了这样有趣的手势尝试和自己交流,那种奇怪的柔软的情绪更强烈了。
美尼斯便让护卫回来,自己伸手将云泽斗篷上的帽子提起来盖在他头上,然后把自己脖子上的一块围巾围到云泽的脖子上,把他脸挡住大半,就露出一双眼。
美尼斯一只手拉着马,一只手拉着云泽,对着云泽有点呆呆的愕然表情一笑:“这里风大。”
云泽实在不习惯两个男人手拉手,他想把手抽回来,不料对方握得更紧了。
“这里人多,会走散。”
他们一群人慢慢走近,混入进城的队伍。
云泽看到了数百米长、十多米高的石头垒砌的城墙,还有一个石头做的拱门,可容三辆马车同时通行,门的两侧有两个三米高的石狮子和飞鹰。
穿着白色麻布的长衣和包裙,手里拿着青铜器的士兵守在城门口,目不斜视如一尊尊的雕像。
“这里是漠西,泰锡第二大城市。”牵着马绳的美尼斯对云泽介绍道。
但云泽的注意力全在紧紧握着的手上。
他身后的马车上装着香料、精美的陶器、宝石首饰、布匹和盐,这都是最紧俏的商品。他们和附近其他类似的商人没有任何不同。
美尼斯告诉云泽,这些都是泰锡卖得最好的货。其他商人的东西也是大同小异,也都跟着许多护卫。
在这年代行商确实是件危险的工作,不但要经常和强盗、野兽打交道,有时候遇上不友好的城市,不但货物被扣押,可能还要被当成是间谍处决。
但这么危险的工作,还是有那么多人抢着去做,只因利润。
深入了解过商人这个职业的美尼斯说:那些外国商人只要把其中一辆车的货物卖出去,本钱就回来了。但是更多的时候出去就再也回不来,所以出门前他们都会安排好所有的事情。
很多商人一生做一次生意就能赚到一辈子的花用,这是个高风险高回报的职业。
“只要进了城就好了,泰锡的法律非常详细,偷窃一块金子以下的财物要割掉鼻子,偷窃一块金子以上的财物直接处死,所以到了城里就不用再担心货物被抢走或者偷走。”在他们的边上,有一个真正的商队,他们风尘仆仆,但眼里闪耀着光芒,就好像过年时候发现公司要连工资带福利奖金一起发的员工。
领头一个中年人伸出手,好像要拥抱这个城市:“我爱泰锡,没有商人能不爱泰锡,天哪这简直是神的国度。我要在泰锡购买很多的羊毛毯和香膏回去,泰锡的羊毛毯和香膏非常有名。”
不但是他,商队其他人也都高兴起来,他们热情地赞美这个城市这个国家。
美尼斯便轻声解释:“这里每天都有商队进出,因为漠西的城主喜欢那些华丽但不实用的东西,他愿意用大价钱买这些。当然,最重要的是因为泰锡是一个对商人十分友好的国家,甚至会让士兵保护这些异国商人的安全。而泰锡本地的商人也是世界有名的。”
美尼斯一心一意和云泽宣传泰锡美好一面,只字不提它的耕地资源不足和对外征战不休。
事实上,除了商人,其他国家的人应该不太喜欢泰锡,国王作风强势,法律比较严格仔细,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都属于战争民族那种,好战,遇到敌人喜欢分分钟怼回去或者杠回去。
因为缺少适合耕种麦子的土地,泰锡的农业不发达,但是畜牧业和渔业还可以,另外还有商业辅助,勉强可以填饱百姓的肚子。
这里最有名的是青铜器,作为现如今数一数二的强大帝国,泰锡制作青铜器的技术和它士兵的强悍一样出名。
泰锡有很多铜矿,还有最好的青铜器匠人,那些青铜甚至可以富足到供给农事,很多贵族都有制作精良的青铜农具用于耕种。可惜民间禁止买卖青铜器,连耕种用的青铜器也一样,所以平民即便有钱购买,也只能使用一些石质的农具。
相对的,泰锡作为军事强国和农业弱国,其在艺术上的成就就有些差强人意了,毕竟不是老牌强国,是这几十年突然发展起来的暴发户。所以一些制作精美的生活器具在这里非常受欢迎,仅次于必须之物的盐。
这也是为什么泰锡在传闻里这样凶残,却还是有商人不远千里跋涉而来的原因。他们那些在自己本国还算不上十分出众的工艺品和其他东西,在泰锡这边都能换取高价,若是遇上漠西城主这样人傻钱多的肥羊,一次就能吃饱了。
商队要进去,要先经过士兵的检查,防止货物里藏着危险的人或者东西。而且他们这样人数较多的队伍也是要登记的,一旦出了什么问题,找起来也方便。
有一个专门的书记官在旁记录,他手里拿着一支不知道什么植物的杆削的笔,在黑色膏状的墨上沾一沾,然后写在一张好像树皮纤维制作的纸上。云泽瞥了一眼,是很复杂的文字,像是象形文字。
每一个长长的队伍,落在纸上只有一行,书记官很认真做着记录,别的人似乎很尊敬这位书记官。
士兵很谨慎地检查每一车的货物。
一个士兵走过云泽的身边,忽然止住脚步,转身看向披着斗篷的云泽。美尼斯注意到,眉头微皱了一下,踏出一步将云泽挡在后面。士兵的同伴拉了一下他:“你干什么?”
“好香……”是那种很名贵的香气。
这个士兵的同伴刚好鼻塞,什么都没有闻见:“什么香?是这些香料吗?你速度快一点,后面的大人都还等着呢。”
等待进城的商队很多,士兵只好放下心里的疑问继续检查。
美尼斯伪装的商队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检查后就被放行了,他们拉着马慢慢走入这个城市,漠西城里不允许城主和城主允许的人之外的人骑马,所以所有商队进了里面都只能拉着他们的马匹和骆驼。
是的,还有骆驼,据说是来自沙漠国家的商队。
士兵抬头朝着那边商人们的方向看,士兵的同伴特别奇怪:“你今天怎么了?商队里有美艳的舞姬么?”
“不,我在找那个带着香的人。”这样的香味,是什么样的长相才配得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