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 13 章

周向海大概是有点挥霍的天赋在身上的。

买了那么贵的连衣裙还不算,他又带着林茉去了卖鞋的柜台。

林茉的目光略微在一双白皮鞋上多停留了几秒钟,再回头,周向海已经拿着票去收银台了。

接下来,他用同样的方法,给林茉买了雪花膏和凉帽。

给林业旺买了顶草帽。

林茉说自己家里的雪花膏还有多半瓶,周向海却只是不听。

买凉帽的时候,他的理由就更充足了。

“外面太晒,不戴帽子会晒黑。”

林茉怕晒黑。

她本来的皮肤也很白,和这具身体一样。防晒对她来说顶顶重要。

比如这样的天气,要是以前的林茉,肯定是要打遮阳伞、涂防晒霜才肯出来的。

为了防晒,这个理由对林茉来说已经够了,所以也就同意买凉帽。

只交钱的时候,她说啥也要自己给。

两个人推让之际,已经又不少人朝这边看过来。

周向海俯身,略微凑近了些,“林茉同志,我来付?”

他绝对是故意的。

林茉只觉耳朵一阵酥麻,心跳得厉害。

闪神之间,周向海已经交了钱。

周向海让售货员给找个袋子装东西。

刚才他对对象大方的样子,引起同为女性的售货员极大的好感。售货员一改对别人的爱答不理,直接给了周向海一个纸盒子。

盒子不小,装连衣裙、皮鞋,雪花膏还有富余。

凉帽么,也就不装里头了,林茉把它直接戴在了头上。

不得不说,人长得好看,怎么着都好看。

不戴帽子的林茉有一种好看,戴了帽子,两头乌油油的麻花辫子放到肩膀前面来,更显得俏皮灵动。

周向海一直看着她。

林茉被看得不好意思,轻咳一声说:“咱们走吧?”

周向海却没动,“给婶和小侄子买东西去。”

“今天先不买了吧。”

林茉算是看出来,自己压根就抢不过周向海。再买东西,大概率还是周向海花钱。

今天已经花了他很多钱。

周向海早已看出来林茉的心思,也不多说什么,只是率先往副食品专柜走去。

林茉低喊一声,可周向海就跟没听见似的。明明之前她说句什么,他就立刻有反应的。

这人。

林茉无奈,只好跟上去。

副食品柜台上摆放着各色吃食,林茉心里想着小侄子喜欢吃什么,目光在奶糖、鸡蛋糕、芝麻饼等之间掠过,最后挑了一包江米条,和一包大白兔奶糖。

她拿起东西打算付钱的时候,周向海已经先她一步把钱和副食票递给了售货员。

副食品柜台和其他柜台不同,不用到收银台付钱,直接在这里交给柜台后面的售货员就行。

刚才林茉也是想到了这一点,觉得自己肯定可以抢过周向海,这才跟着过来的。

没想到啊,没想到,她还是慢了一步。

“售货员同志,刚才挂在那里的那条连衣裙呢?就鹅黄色的。”

韩玲玲急切地问道。

她进到商店的第一眼,就看中了那条裙子。

只是当时忙着陪陈军挑凉鞋,没顾得上。

买好凉鞋,韩玲玲一刻不敢耽误,来到服装柜台。

过来一看,那条连衣裙居然不见踪影了。

韩玲玲问这话的时候,心里还有一丝侥幸,猜测是售货员把连衣裙收起来了。

可售货员的话打破了她的希冀。

“那条连衣裙啊?刚刚卖了。喏,就那边那个女同志买走了。她对象对她是真舍得呀,85块,眼睛都不带眨一下就买了!”

售货员指了指不远处的副食品柜台。

韩玲玲倏地转过头,顺着售货员的手指看过去。

一眼,就看到了副食品柜台前站着的两个人。

那是一对青年男女。女的身材窈窕,腰肢盈盈一握;男的高大魁梧,脊背笔直。

只是一个背影,就让人忍不住被他们所吸引。

行,人还在就行。

韩玲玲着实喜欢那件裙子,想着不行的话就加点钱,把那裙子买过来。

可脚步刚一抬,就听身边的陈军喊了一声:“林茉。”

韩玲玲心里咯噔一下子,再仔细看那个姑娘,背影果然有点熟悉。

“算了,我不要了。咱们赶紧走吧,还得买肉呢。你不是想吃我娘炖的肉吗?”

韩玲玲心里突突地跳,回身强笑着,拉着陈军想出去。

可陈军却说:“你要不先回去吧,我碰到了熟人。”

说完,他也不管韩玲玲什么反应,快步朝那个窈窕的身影走过去。

韩玲玲气恼地跺脚,也跟了上去。

周向海从林茉手里接过奶糖和江米条,放到刚才售货员给的纸盒子里。

“咱们现在给婶子买水壶去。”

林茉把脑袋摇成个拨浪鼓,脸颊鼓鼓的。

“不去不去。”

她这样很可爱。

周向海忍不住笑,说:“这是最后一件了,买完咱们就走。”

林茉:“那也不去。”

刚才她算了算,已经花了快一百五十块了。

若是几十年后,这钱可能都不够两个人在一线城市吃一顿好的。

可是,在这个年代,一百五十块够村里三口之家一年的嚼用了。

而这些钱都是周向海出的,宋桂枝给的钱还静静地躺在林茉的裤兜里。

林茉着实不落忍。

周向海也不说话,只率先转身,打算去卖百货的柜台去。

故技重施。

林茉打定主意,这回咋也不跟去了。

就在这时,林茉就听身后有人喊她的名字。

“茉茉,真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

单单是听到这个声音,林茉就忍不住一阵反胃。

她转过身,盯着眼前这个戴眼镜的男人,“茉茉不是你叫的,请你自重。”

陈军的笑容僵在脸上,“不是,茉茉,我……”

解释的话卡在喉咙里,陈军看到了林茉身边男人的脸。

“是你?”

周向海没说话。

只目光下移,停留在陈军的右手手腕处,带着三分随意。

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别的,陈军只觉得右手手腕处一阵刺痛,忍不住往后退了两步。

怂样!

林茉噗嗤一声乐出来。

陈军顿觉没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走吧。”

周向海低沉的声音响起。

林茉说好。

“好”字的尾音将落未落,一条胳膊就虚虚地扶在了她的身侧。

距离她有几厘米的距离,以一种保护者的姿态,护着她,走出商店。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茉觉得外面的太阳似乎太烈了些。

照得哪哪儿都发烫。

林茉的脸也有些发烫,忍不住垂眸,视线自然而然地落到了身侧的胳膊上。

大约是感受到了她的视线,胳膊在空中停留了一会儿,缓慢地收回去。

胳膊的主人轻咳一声,说:“咱们去吃饭。”

“吃饭就不用了吧。咱们回村吃。我娘肯定给咱们留饭了。”

吃饭就意味着花钱,林茉不是舍不得花一顿饭钱,而是经过几轮的“竞争”,她知道自己完全抢不过周向海。

小姑娘一脸认真,很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思。

周向海轻轻叹气。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先带你去个地方。”

林茉问去哪里,周向海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到了就知道了。

于是,林茉更加好奇。

等她再一次从自行车后车座上跳下来,看到周围和别处毫无二致的民居、胡同,不免有些诧异。

“这什么地方?”

“这是——”

周向海凑近了林茉的耳朵,压低声音说,“这是黑市。”

一两年以后,经济就会逐步放开。可现在还是计划经济,“黑市”是个禁.忌。属于那种几乎人人都知道它的存在,但人人都忌讳叹起的事物。

所以,周向海这样不是故意的,是因为真的不能被别人听到。

可即便是知道,林茉还是忍不住耳朵一阵发烫。

他是火种吗?

林茉的心突突地跳。

她不知道,另外一个人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周向海不得不转移注意力,强迫自己看向了前面的巷子口。

“就在那个巷子里,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回来。”

林茉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那巷子平平无奇。

和旁边的几条巷子并没有什么不同——至少在外面看是这样。

不过,当她进入到巷子里,林茉就发现大大的不同。

这条巷子人有点多。

估摸最多可容两辆自行车并排行驶的巷子里,每隔三四步就有一个人。或站或蹲。

其中大多数都拎着一个竹篮子,上面用白布遮盖。谁也看不清篮子里装了什么。

还有的,就像林茉和周向海这样的,从巷子外走进来。

林茉一进来,立刻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不管是过来寻买主的,还是要买东西的,都把目光投在她身上。

小姑娘太好看了。

浅蓝色上衣,深蓝色裤子,头上还戴了一顶凉帽,两根麻花辫子。俏生生地走进来,和破旧的巷子格格不入。

周向海身子错一下,挡在了林茉身前。

低声道:”跟着我,别离开。“

此时,周向海有点后悔把林茉带进来了。

黑市里鱼龙混杂,不是她该来的地方。

林茉其实一点不害怕,相反,她还很好奇。

她只在电视上见过黑市,实际生活中可没见过。

不过,听到周向海的提醒,她只好把目光收回来,老老实实地跟在他身后。

“你可别再买什么了!”林茉低声提醒道。

“不买,我今天来卖东西的。”

周向海手臂后弯,虚虚地护在林茉前面。

跟在商店里差不多。

林茉不禁抿嘴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