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的屋子和村子里大部分房屋的格局一样,都是外面是灶间,没有炕,穿过一道门是里间,有炕。
周向海进到灶间,把拎着的东西放在水缸旁。水缸挨着通往里屋的门,所以,顺势往里看一眼就很正常了。
里屋和灶间中间隔着一道帘子,用糖纸穿成的那种帘子。好看,但不太隔蚊子,也算聊胜于无吧。这种帘子有个好处,无论从里头看外面,还是从外面看里面,都能看个七七八八。
所以,周向海一眼就看到那张白皙且俏丽无双的脸。
这张脸的主人掀开帘子,在各色糖纸闪动之中,她走出来。
“你来了。”
她迅速地看他一眼,脸颊有些红,也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别的什么。
周向海嗯一声,说:“去了一趟县城,所以那会走得有点急。”
这是在解释之前的事情了,其实林茉并没有很在意。
“其实,你要有事直接处理完了再来也行,倒不用这么着急。”
周向海:“都处理完了。”
两个人说着话的时候,林茉也就看着他,目光上挑,看到了周向海额头上的汗水。汗水不少,有的顺着额角流下来,流到下巴处,最后落在衣领上。
林茉转开目光,往旁边让,“请进里屋吧。”
周向海:“好。”
他说着,人却没动。
林茉挑眉看向他。
周向海上前一步,挑开了帘子,人却站在了一旁,那意思很明显:他让林茉先进屋。
林茉也明白了这个意思,心想这个人还挺绅士的。她也没扭捏,先进了屋子。
宋桂枝见两人这样,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说啥,她虽然觉得自己闺女有点那个,但未来女婿愿意小小地宠着林茉,宋桂枝没有不乐意的。
想到这里,宋桂枝笑起来,紧跟着走进里屋。
屋里。
林茉招呼周向海坐,自己转身张罗倒水,暖壶就放在锅台上,她刚拿起暖壶,身后就响起一个低沉醇厚的声音,“小心烫着,我自己来就行。”
倒个水而已,哪里就能烫着了。林茉在现实世界中,没有父母可以依靠,爷爷奶奶都老了,她也舍不得用老人家干着干那的。
所以,从小学四五年级开始,林茉就开始自己做很多事情。到了初中高中,更是几乎所有的事情都一力承担。
大学时候,她是她们宿舍独立性最强的人。
后来毕业上班,她住在租的偏僻房子里,修马桶,换水管,换保险丝,什么没干过!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担心她倒水被烫到。
再好笑之余,林茉心里涌起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她看了周向海一眼。
这么一愣神的工夫,周向海已经自然而然地上前一步,接过林茉手里的热水壶。
热水壶外面有藤编的壳子,手把儿也是藤编的,摸起来有些粗糙。所以,当周向海的手无意中碰到林茉的手的时候,后者皮肤那软软的触感,和藤编手把儿的触感形成鲜明的对比。
周向海一愣神的工夫,小姑娘就把手挪开了。
周向海望着小姑娘逃离的背影,想说自己不是故意的。但有些话说了,反而欲盖弥彰,还不如不说。
他张了张嘴,最后只是轻咳一声,什么都没说。
正在这时,宋桂枝进来了。
她掀开帘子,一眼就看到自己闺女靠在炕沿边上,而今天刚第一次上门未来女婿周向海,正拿着暖壶倒水。
这这……
宋桂枝不忍心当面责备闺女,忙走过去,要接过周向海手里的水壶,嘴里说着,“向海,你坐着去,我来倒。”
“婶子没事,我都倒好了。”
宋桂枝一见,果然如此,只好罢手。
她见自己闺女还愣愣地站着,颇有些很铁不成钢地说:“茉茉,把你的零嘴儿拿出来给向海吃呀,这孩子,这么大了,怎么还不懂招呼人呢!”
宋桂枝觉得,是自己把闺女给惯坏了。可若是让她不娇惯娇娇软软的小闺女,她又做不到。
其实,宋桂枝是想多了。
原身不懂招呼人,可林茉是懂的。她独自一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好多事情都是自己摸索出来的。这么说吧,只要她想,她可以特别周到。
今天么,林茉也不是不想招呼周向海,就是——她有点无措。
林茉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她想,可能是周向海存在感太强了,自己需要适应一下。
不过,宋桂枝这么一提醒,林茉也就反应过来,她应一声,转身出了屋子。
周向海的目光落在她窈窕背影消失的方向,突然觉得:吃不吃零嘴的,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
林茉住在东屋,不算太宽敞,但从村里来说,已经是很好的条件了。这得益于林家宠闺女。
她进了门,找到花生瓜子等零嘴儿,装了满满一盘子。
装好了,人却没有立即出去,而是站在原地深吸两口气,这才端着盘子去西屋。
林茉刚走进灶间,就听到宋桂枝爽朗的笑声。
林茉掀帘子进去,宋桂枝含笑望过来,示意林茉把吃食放在炕桌上。
可林茉还没走两步,手里的盘子就被人接下,她抬头接触到周向海的眼神。
周向海看她一眼,转身把盘子放在炕桌上。
这一幕当然又被宋桂枝看在眼里,她轻咳一声,站起身来,对周向海说:“向海,我得去炒菜,让茉茉陪你说话啊!”
说完,也不管林茉是什么反应,宋桂枝飞快地奔出门,把里屋留给了马上要定亲的两个年轻人。
宋桂枝这样明显地给两个人制造单独相处的机会,让林茉有些不自在。此时的情形,与在河滩时又不同。
河滩毕竟是在野外,地势空旷,即便只有两个人,压迫感也没有那么强。
但现在不同。
在只有几个平方的屋子里,两个人几乎是面对面。林茉又感觉到那道灼热的视线,她忍不住低下头去。
这么着静默了半秒钟,或者是更久的时间,林茉终于听到男人开口了。
“我今天去了县城。”
林茉点点头,嗯一声,心想自己知道他去了县城呀。他说过的,走之前和回来后都说过。
周向海:“但我只买了吃的,没买衣服。”
林茉眨眨眼睛,抬起头,没话找话地说:“嗯,夏天了,是该买新衣服了。”
说着话,她不由得看向周向海穿的衣服。他穿了一件深蓝色汗衫,很普通的那种,在村子里你放眼望去,一眼就能看到四五个穿这种汗衫的人。
衣服是一样的衣服,但因为穿它的人不同,便呈现出不同的感觉来。
比如周向海,他穿着这件普通的汗衫,半条手臂露在外面,显出精壮有力的肌肉。前胸后背被衣服包裹住的地方,只是扫一眼,也能猜测到衣服下面的健壮。
林茉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睛。
“对,所以,明天你有空吗?”
林茉沉浸在某种猜想中,冷不防周向海问了这么一句。她有点懵,啊一声,抬起头来,看过来的目光有点茫然。
周向海视线变得更加柔和,“如果你明天有空,我陪你去县城买衣服。”
“买,买衣服?给我买啊?”
林茉忽然反应过来,自己刚才是误会了。
周向海点点头,“对。我一个人挑不好,买了怕你不喜欢。”
所以,他今天才只买了吃的。
林茉终于明白周向海的意思,却一时无语。
她看着他,半晌问道:“你不用攒攒钱吗?”
今天买了一堆东西,刚才她隔着门帘子都看得明白,那些东西都把水缸旁边的地都占满了。明儿还要带她去买衣服,接连两天这么花钱,日子不过了吗?
周向海不知道想到什么,轻笑起来,他回头,看了一眼门口的方向,发现并没有人进来,于是身子前倾,微微凑近了林茉,低声道:“你放心,我这些年攒了点本儿。以后你嫁过来,不用担心没饭吃,没衣服穿。”
“就连这些零嘴儿,”
周向海的目光落在炕桌的盘子上,里面装着花生瓜子黑枣糖块,他看了一眼,目光又重新回到林茉身上,“这些零嘴儿,以后也断不了的。”
“放心。”
末了,周向海又加了这么两个字。
林茉想说,我有什么不放心的。反正是不是嫁你还不一定的。两人不是说好,先处处看么。
可这些话到了嘴边,抬头对上周向海势在必得的视线,林茉就有点张不开嘴巴。
他望过来,目光专注,过了一会儿,才移开视线,问:“那,我明天早晨七点半来接你,咱们去县城吃早饭。”
啊?
林茉愣怔之间,院子里传来说话声,“老婆子,肉买回来啦!”
林茉站起来,隔着玻璃往外看。
只见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推着自行车进院子,他把自行车放到南墙根底下,拿下车把上的肉,快步往屋子的方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