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尘埃里的玫瑰(三)

大约是因为附近的居民多,饭馆和摊贩也不少,早饭的选择很多,柏易买了两碗米粉和两根油条,又买了一笼包子,这才带着早餐上楼,不过这时候没有外卖盒,全都是用塑料袋装的,他六点多出门,回去的时候正好七点。

柏易也觉得有些饿了,他打开房门,找了两个大碗,把米粉分别倒进去,又用盘子装好小笼包和油条。

他买了新的牙刷给章厉用。

柏易打开卧室的门,看见的就是还躺在床上熟睡的章厉,阳光透过玻璃照射在章厉的脸上,这才让章厉看上去多了几分温度。

“起来吃早饭。”柏易站在门口喊道。

章厉睁开了眼睛,从他醒来后就一直没睡,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在听见柏易的脚步声后选择了装睡,他自己都没找到原因。

“不用了。”章厉从床上坐起来,赤脚踩在水泥地上,和家里不同,邻居家的地面很干净,踩在上面并没有颗粒感。

“我买了两份。”柏易说道,“你不吃我就只能倒掉。”

章厉:“你可以留着中午热一热。”

柏易:“米粉放不到中午。”

章厉闻到了食物的香气,他还想说什么,但肚子却响了。

昨天一整天他只吃了一份盖饭。

章武从不管他死活,他只读了初中,要不是因为教育改革,初中也被列在义务教育里面,他连初中都读不了,章武有点钱就买酒喝,没有正经工作,靠跟着狐朋狗友在社会上找钱花,他把儿子当仇人一样对待,别说钱了,就是给一碗饭,章武都舍不得。

资料上写着,章厉真正发疯,就是从他杀了章武开始。

这对父亲以一种奇特的关系共处着,直到章厉亲妈自杀的真相被章厉发现,平衡被打破,他选择了最残酷的方式解决自己的过去。

柏易从衣柜里拿出一套昨天买的衣服放到床上:“穿这套吧,新买的,还没上过身,下次洗干净还我,都很便宜。”

上衣十块,裤子十八,质量都还不错,穿上身跟柏易在现实中买的高档服装的质感没多大区别。

可能是因为在这个小地方,钱还是很值钱的。

“你穿我的拖鞋。”柏易临走前就把新拖鞋摆在床边。

章厉沉默着看他,柏易笑道:“我出去等你。”

卧室门关上之后,章厉才掀开被子换衣服,他脱下自己身上的球衣,这套球衣的质量很差,缝线处已经裂开了,线头暴露在外,章厉脱了衣服后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还有烟头烫出的圆形伤疤。

章武喝醉了喜欢这么发泄,打儿子不犯法,他下手的时候都是往死里打。

章厉看向柏易放在床上的衣服和裤子,黑色的短袖以及一条黑色的长裤。

新衣服。

章厉伸手拿起来。

不知道这个新邻居的善心会维持到什么时候。

章厉换上衣服,踩着拖鞋走出卧室,昨晚他没有仔细打量客厅,现在才发现这屋子跟主人很像,茶几和餐桌上都铺着浅色的桌布,沙发是浅绿色,很温柔,像个家。

虽然这个家里只有一个人。

但这也比自己家像个家。

自己的家里只有永远不散的酒臭味,扔不完的酒瓶,乱扔的衣服,以及源源不断的蟑螂和苍蝇。

章厉看向餐桌,新邻居就坐在餐桌旁,桌上摆着两碗米粉,一盘小笼包,小笼包旁边有两根油条。

“来吃饭。”新邻居在朝他笑。

章厉走到桌前,缓慢的坐下。

“我看这家店人挺多。”柏易笑道,“味道应该不错。”

章厉拿起筷子,回道:“嗯,他们卖了十多年米粉了。”

柏易发现章厉不抗拒和自己交流,又问道:“你要去医院吗?”

章厉喝了一口汤,一口吃下一个小笼包,摇头说:“不去,我好了。”

一时间柏易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低头专心吃饭。

米粉很糯,他不需要怎么咀嚼,柏易咬了一口小笼包,里面的肉汁流出来,滴到了碗里。

“你爸……”柏易找了个有些危险的话题,尽量让这个话题不越线,“不是白天工作吗?我看他每天回来的挺晚。”

章厉:“他吵到你了。”

用的是肯定句。

柏易:“还好,我睡得晚。”

章厉:“你搬走吧。”

柏易专注的看着他,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可章厉不再说话,话题戛然而止,一句“你搬走吧”,像是警告,也像是劝诫。

“早饭的钱和衣服的钱,还有药钱和留宿费。”章厉在吃完最后一口粉后说,“我这周会给你。”

柏易:“不急,我还有点存款,你手头松了再给我就行,对了,我刚来宣阳,想知道有没有什么适合我的工作。”

他想知道章厉从哪儿挣钱。

是靠正经工作……还是在社会上找钱?

章厉把碗筷收起来:“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柏易随口说:“会计。”

章厉:“有证?”

柏易继续胡诌:“在火车上丢了,不知道去哪儿补办。”

章厉戳穿了他:“你没证。”

柏易也不恼,他笑眯眯地说:“你真聪明。”

这语气太熟稔了,但一时间章厉竟然没有发觉不对。

“跟我走。”章厉站起身来,他换了一身衣服,身姿也显得挺拔了,但乱糟糟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眼睛,让他看上去阴郁极了。

柏易就这么跟着章厉出了门,两人穿过几条街道,来到了县城中心的台球厅。

台球厅开在县城中心的鹏飞商场一楼,说是商场,按照柏易的眼光来看,连一个最简陋的娱乐中心都算不上,整个一楼都是台球厅,二楼是茶楼,三楼是KTV,一共就三层,占地面积也不大,但显然这里就是整个县城最高端的地方。

早上这里没什么人,二十多张台球桌,只有一张有人在打台球。

年轻的小混混,染着一头黄毛,还用发胶抓的张牙舞爪,穿着明黄色的上衣和紫色的掉裆裤,露出脏兮兮的内裤边,脚下踩着一双深蓝色的帆布鞋,写满了这个年代独特的“潮”。

“厉哥?”小混混放下台球杆,奇怪的看着柏易,他迈步朝章厉和柏易走来,停在一步外,“你今天来的这么早?还带了个人?”

章厉点头说:“嗯,昨天出了点事,这是我邻居,想找个活干。”

黄毛挑起眉头:“咱们这个场子人可够了啊,老街那边的溜冰场倒是还差个看场子的,下午霍哥来了你问霍哥。”

章厉:“他是个会计,会算账。”

黄毛夸张道:“哟,还是个人才。”

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正是上能九天揽月,下能水里捞鳖的年纪,黄毛看了柏易两眼,不怎么高兴地说:“穿的这么老土,长得倒是不错……”

他自己一脸的青春痘,对脸上没痘的人一向没什么好脸色。

“对了,听说姓赵的昨天让人找你麻烦了?”黄毛颇有些激动,“他可真是瞎了眼,敢招惹咱们厉哥,厉哥,昨晚是个什么情况,你跟我说说?”

他们看多了蛊惑仔,以为自己也跟电影里一样充满了近乎悲剧性的英雄色彩,最爱谈论的就是打打杀杀。

柏易并不理解他们的思想,也不明白这些年轻人为什么放着好端端的路不走,要当一个没有前途的“蛊惑仔”,毕竟跟港剧不同,在这样的县城里当一个混混,能混出头的几率千分之一都没有。

并且随时都要面对生命威胁。

老大们都躲在后面利用这些小混混的英雄情怀挣钱。

真正敢拼命,为了一时意气把一切抛在脑后的,是这些还不知道生命宝贵的小混混们。

章厉没什么废话:“来了。”

黄毛激动的等待着下文,章厉:“我没死。”

黄毛眼巴巴地看着章厉:“厉哥,就不能说的详细点吗?”

章厉不再跟他说话,带着柏易去了台球厅里那个小小的办公室,这间办公室是用来放钱和记账的。

“下午霍哥会来。”章厉拿了瓶水给柏易,“台球厅是他的。”

柏易接过水问:“工资多少?”

章厉:“不知道。”

柏易笑道:“我问你的。”

章厉:“底薪两百。”

看来他并不靠底薪挣钱。

柏易也没有深问:“挺好。”

黄毛叫陈俊翔,父母都在宣阳县管辖的村里务农,他初中在县城读书,还没毕业就开始混社会,也不回家,想要混出个名堂,现在刚满十七,并没有混出什么名堂,还是个小丘八,干着看场子的活,就这,也都是老大霍哥看他跟着自己的时间长,勉强算是忠心才给的活。

柏易在台球厅待了一个上午就已经跟他混熟了。

接过一根中华以后,陈俊翔就一副跟柏易是亲兄弟的架势。

“厉哥头一次带人来。”陈俊翔蹲在台阶上,眉眼还带着年轻人飞扬的风采,“我跟你说,他牛着呢!霍哥说了,等他成年就安排他去县里的大酒店看场子!”

“你是没见过厉哥打架的样子!”

他炫耀般叙述着章厉的过去,好像他描述中那个战无不胜,强悍又凶残的主角是他自己。

“当时我们这边就十多个人,对面三十多个。”

“厉哥打断对面领头的四根肋骨。”

陈俊翔兴奋地手舞足蹈:“我要是有厉哥一半厉害就好了。”

柏易看着他的表情,内心毫无波动的想。

他不是厉害,他只是不要命而已。